3歲的小華,
特別喜歡扮鬼臉。
他先用兩隻小手捂住臉蛋,
然後興奮地喊著:“媽媽,
快來看我。
”只見他迅速地用食指扒開下眼皮,
再把小指伸進嘴巴裡,
樣子十分不雅。
由於比較逗趣,
所以,
每次小華一扮鬼臉,
媽媽就說:“難看死了!”然後是一連串的笑聲,
再用手輕輕拍小華的臉。
而且,
每次客人來,
媽媽就訴苦說,
小華很愛扮鬼臉醜死了,
小華聽到就馬上做出鬼臉,
於是大家都笑成一團。
媽媽卻又抱怨,
每次叫他不要做,
他都不聽。
王西由於工作十分忙碌,
沒有太多的時間可以陪伴4歲的女兒小君,
所以只要有新玩具或糖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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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況, 在許多家庭中都出現過。 也許有些父母感到很無奈。 其實, 仔細分析便能看出, 這就是父母在教育孩子過程中常見的錯誤, 混淆了獎與罰。 小華的母親雖然不希望小華有不雅的舉動出現, 但是他扮鬼臉的表現, 並沒有得到母親即時的制止, 反而得到更多的注意。 於是, 別人的關注就變成幼兒行為最好的獎賞。 至少, 這個年齡的孩子會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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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君的情況, 是因為母親工作忙, 因此希望以物質的給予來彌補對小君平日的疏於照顧, 但是她忽略了小君心理真正的需求:想和媽媽在一起。 對她來說, 買更多的新玩具則意味著孤單寂寞、親子分離。 所以, 小君就會用哭鬧來吸引媽媽的注意, 爭取親子相聚的時間。
心理學家告訴我們, 一個人的人格形成, 多半在幼兒期定型。 運用獎勵和懲罰的目的, 在於增強孩子的好行為, 減少孩子的壞行為。 當然這種好壞行為表現的評判, 每位父母是有不同的標準的。 專家為我們設立的原則是, 使孩子具有高尚的人格, 良好的社交人際關係, 對環境有更好的適應性。
是非善惡的社會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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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的獎勵
獎賞是人際關係的潤滑劑。 多讚賞別人, 會使我們彼此之間的生活更快樂。 對待孩子也不例外, 具體的稱讚他們所表現良好的行為, 孩子也會從中得到一些成就感。 因此, 父母要多花時間注意孩子的行為, 給予恰當的回應。 因為大人對孩子外在的(尤其精神的)支持多, 孩子就會有做得更好的動機。 至於物質的鼓勵, 倒是其次的了——
·避免過度的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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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給予的獎賞越大, 越能增強孩子做好事的動機。 心理學家認為, 孩子出於自身想做的願望和在做的過程中感受的樂趣, 而有了某種好行為, 此時如果再附加外在的物質刺激, 反而會影響其內在的動機。 比如, 媽媽為獎勵孩子多洗襪子, 給孩子買光碟。 等孩子再洗襪子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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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是給孩子的意外之喜。 如果先讓孩子預期每次做什麼
事就有什麼結果,
會讓孩子失去內在動機。
而且,
今後容易做事過於講條件。
謹慎使用懲罰
談到罰,
很容易的讓人聯想到體罰,
事實上剝奪特權(如晚上不能看卡通片等),
讓孩子感受到外界不舒服的壓力等後果,
也是處罰的方式。
關於體罰,
有些專家認為,
適量的體罰是可行的,
尤其幼小的孩子對語言的瞭解能力不是很好,
而父母的表達能力可能也不是非常成熟時,
體罰可能就是最直接而有效的處罰方式。
但更多的專家認為罰的途徑很多,
不一定完全應用打的方式,
尤其對具有攻擊性的小孩更應避免,
因為打本身就是一種攻擊行為的示範,會讓孩子模仿到或誤認“打”本身就是處理事情的一個技巧。對於這類型的小孩,最有效的方法是約束,比如他出手打人,父母就抓住他的手腕,並告訴他“乖寶寶不打人”,馬上將這個行為制止——
·父母不應帶著情緒來處罰孩子,否則除了達不到處罰的效果,更可能會造成意外傷害。
·懲罰真正的目的是糾正、減少孩子的不良行為。在實施懲罰時,要給孩子做一個簡單的解釋。不要只是告訴他“這不行”,因為這樣孩子沒有真正學習到正確的行為規矩,處罰也失去了意義。
·避免讓外在環境的因素,影響到處罰的原則。因為出門在外或有親戚朋友在場,孩子做錯事時,要態度堅決地說:不可以就不可以。讓孩子感受到你的堅持。如果是不可避免的因素,無法堅持,只好先轉移孩子的注意力。
溫和的堅定
無論是獎勵還是懲罰,溫和的堅定是重要的原則。孩子都在試探父母規則的臨界點,父母如果沒有堅持,孩子就會一再得寸進尺。所以只要原則確立,自己一定要做到。即使面對2、3歲的幼兒,也要耐心跟他們一起約定原則。這些原則是孩子可以接受,父母做得到的。父母要注意,儘量不要在情緒激動時說一些不著邊際的許諾。比如:“你不乖,就三天不給你吃飯。”“你要好好睡覺,明天就買一個高級的電動汽車。”這些是父母做不到的,或者沒有認真思考的。因為承諾無法實現,會給孩子錯誤的印象:反正你做不到,沒關係!
以下是父母在運用獎勵和懲罰矯正孩子行為時,應注意的事項——
·父母要有權威,不一定要嚴厲。在愛的基礎上,相當的嚴肅是必須的。
·行為目標要具體,而且適合孩子的能力,比目前能做到的稍高些。
·壞行為的矯正,不是說或示範一次就可達到,需要不斷反復練習,所以父母應有耐心,瞭解孩子的狀況,陪伴孩子度過困難。
·把父母希望孩子做到的好行為列成表,貼在牆上,孩子做到了就標個記號(如給貼紙)累計一定數量可換得更大些的獎賞。這樣可增加孩子表現好行為的動機。
孩子的行為不是天生就正確和規範的。只有依靠重複不斷的練習、他人的鼓勵或得到處罰後的經驗去修正完善。因此,父母理解正確的觀念,掌握靈活的技巧,再加上平時對孩子的觀察、關心,便是發揮獎懲作用的最佳基礎。
·父母不應帶著情緒來處罰孩子,否則除了達不到處罰的效果,更可能會造成意外傷害。
·懲罰真正的目的是糾正、減少孩子的不良行為。在實施懲罰時,要給孩子做一個簡單的解釋。不要只是告訴他“這不行”,因為這樣孩子沒有真正學習到正確的行為規矩,處罰也失去了意義。
·避免讓外在環境的因素,影響到處罰的原則。因為出門在外或有親戚朋友在場,孩子做錯事時,要態度堅決地說:不可以就不可以。讓孩子感受到你的堅持。如果是不可避免的因素,無法堅持,只好先轉移孩子的注意力。
溫和的堅定
無論是獎勵還是懲罰,溫和的堅定是重要的原則。孩子都在試探父母規則的臨界點,父母如果沒有堅持,孩子就會一再得寸進尺。所以只要原則確立,自己一定要做到。即使面對2、3歲的幼兒,也要耐心跟他們一起約定原則。這些原則是孩子可以接受,父母做得到的。父母要注意,儘量不要在情緒激動時說一些不著邊際的許諾。比如:“你不乖,就三天不給你吃飯。”“你要好好睡覺,明天就買一個高級的電動汽車。”這些是父母做不到的,或者沒有認真思考的。因為承諾無法實現,會給孩子錯誤的印象:反正你做不到,沒關係!
以下是父母在運用獎勵和懲罰矯正孩子行為時,應注意的事項——
·父母要有權威,不一定要嚴厲。在愛的基礎上,相當的嚴肅是必須的。
·行為目標要具體,而且適合孩子的能力,比目前能做到的稍高些。
·壞行為的矯正,不是說或示範一次就可達到,需要不斷反復練習,所以父母應有耐心,瞭解孩子的狀況,陪伴孩子度過困難。
·把父母希望孩子做到的好行為列成表,貼在牆上,孩子做到了就標個記號(如給貼紙)累計一定數量可換得更大些的獎賞。這樣可增加孩子表現好行為的動機。
孩子的行為不是天生就正確和規範的。只有依靠重複不斷的練習、他人的鼓勵或得到處罰後的經驗去修正完善。因此,父母理解正確的觀念,掌握靈活的技巧,再加上平時對孩子的觀察、關心,便是發揮獎懲作用的最佳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