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是指胎兒在子宮內生長發育受到限制, 沒有達到與胎齡相適應的大小, 主要表現為胎兒體重比相同孕周的正常胎兒低, 妊娠37周後的胎兒出生體重不足2500克。 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是產科重要的併發症之一, 其發生率為3%~10%, 平均發生率約為6.4%, 它的發生率並不低。
本病的發病原因較複雜, 其中約有30%左右的原因還不明確。 已知的發病原因有:①TORCH(指弓形蟲、巨細胞病毒、風疹病毒、單純皰疹病毒及其他病原體)宮內感染, 約占10%;②胎兒染色體異常, 其發生率約為10%;③孕婦患有妊高征、慢性高血壓及慢性腎炎等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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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兒給人的第一個印象是體重輕, 所以, 不少人認為, 生下來小一點不要緊, 後天好好餵養, 會長好的。 其實, 這種想法要不得。 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有兩種類型, 一種稱為營養不良型, 另一種稱為發育不全型。 營養不良型的致病因素常於妊娠中期及以後作用於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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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及家屬可以對此進行自我監測, 主要方法有三種。 較簡便的方法是稱重法, 孕晚期孕婦體重增長每週約0.5kg, 若在孕婦衣服沒有明顯改變條件下, 體重增長緩慢或停滯, 應懷疑有宮內發育遲緩的可能。 第二種方法為宮高測量法, 用軟皮尺測量從恥骨聯合上緣中點至子宮底的高度, 並將測得高度繪于宮高圖(又稱妊娠圖)上, 每週測1次。 若連續2~3次均位於低體重曲線或曲線下, 可擬診為胎兒宮內生長遲緩。 第三種方法為胎兒發育指數, 即宮高值(cm)-3×[月份(4周算作1個月)+1], 差數值小於-3, 表示可能存在宮內發育遲緩;-3與+3之間為正常體重兒;大於+3胎兒可能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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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為宮內發育遲緩後, 首先應尋找致病原因, 通過B超等方法排除胎兒畸形。 然後, 孕婦應針對病因進行治療, 並禁煙、戒酒;注意臥床休息, 採取左側臥位, 並可配合舒喘靈等藥物的應用, 使宮體鬆弛, 血管擴張, 以利於改善胎盤血液供應;補充營養, 除食療外, 還可輸注葡萄糖溶液及氨基酸等, 以促進胎兒生長發育;每天給予間斷吸氧, 預防或緩解胎兒宮內缺氧。 加強胎兒監護十分重要, 因為患兒在宮內隨時有發生宮內缺氧、甚至死亡的可能, 而定期進行胎心電子監護、B超檢查及胎兒胎盤功能檢測等, 有助於及時發現胎兒宮內缺氧, 適時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