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發育異常的B超檢查
很多孕婦在得知自己的寶寶發育異常時而痛不欲生, 為什麼不能早一點查出孩子的異常呢?然而, 由於技術的限制, 使得有些異常只能在胎兒發育到一定大小才能進行診斷。
胎兒畸形是胎兒發育異常中常見的情況之一, 一般在孕18~24周可以進行B超檢查, 進行大多數先天畸形的篩選, 在孕32~34周可以對部分可能漏診的畸形進行再次篩查。 可見, B超檢查是孕期檢查中必要的專案。
醫生會對某些特殊孕婦進行不同檢查, 以確定胎兒是否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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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些異常只能在胎兒發育到一定大小才能進行診斷?
胎兒發育異常, 如胎兒畸形往往在形態變化較明顯時才有可能被超聲檢測出來, 而受各種因素影響, 產前超聲不可能檢查出所有的畸形。 因為在胎兒發育早期, 由於體積較小, 各器官的體積也小, 而超聲儀器的解析度有限, 只能在胎兒發育到可分辨階段才能進行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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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畸形的發生主要與哪些因素有關?
胎兒畸形的發生主要與哪些因素有關?
1 家族有生育畸形兒史及父母本身存在染色體異常或器官異常者。
2 母體合併症, 包括:糖尿病, 結締組織疾病, 包括系統性紅斑性狼瘡、風濕性關節炎;感染性疾病, 如風疹、弓形體感染等;孕婦在孕早期接受某些致畸物質, 抽煙、酗酒;高齡孕婦(35歲以上)及異常孕產史, 如羊水過多或過少、習慣性流產、死胎史等。
總之, 孕婦超聲檢查非常重要, 其可以發現大多數的胎兒畸形。 但准媽媽要注意, 有些器官的異常無法在第一次超聲檢查時就做出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