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發育遲緩怎麼辦
1、對高危孕婦應早期檢查, 早期發現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等影響胎兒生長發育的疾病, 以便有充足的時間在胎兒受損前進行治療。
2、消除所有可能導致胎兒發育遲緩的因素:如吸煙、藥癮、營養不良或偏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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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加子宮血流, 如左側臥位。
4、進行胎兒系統監測, 如定期或每週做胎心監護或超聲。 NST至少每週1次, NST無反應型應做OCT, OCT為陽性者酌情終止妊娠;超聲監測羊水指數或羊水池最大深度, 每週1次。
5、間斷吸氧, 每次1h, 2―3/d。
6、發現問題需要儘早引產者應到醫療條件較好的醫院進行。
胎兒發育遲緩的治療方案
左側臥位休息, 高蛋白飲食, 加強營養。
消除導致IUGR的主要因素:如停止吸煙、飲酒, 停止濫吃藥, 改善飲食等。
間斷吸氧:每日三次, 每次30分鐘, 2-3L/小時。
藥物治療
(1)肝素25mg溶于低分子右旋糖酐溶液500ml中, 每日一次靜點, 7d為一療程。 以疏通微循環, 改善胎盤功能。
(2)複方氨基酸溶液100ml, 靜脈注射, 1/d。 7d為一療程。
加強監護
(1)對於早期或中期發現的IU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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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胎兒監護, NST至少每週1次, NST無反應型應做OCT。 OCT為陽性者酌情終止妊娠。
(3)超聲監測, 雙頂徑、股骨長、頭圍、腹圍增長情況, 羊水指數、羊水池最大深度, 胎兒血流監測, 每週1次。
產科處理
(1)經治療胎兒生長情況及胎兒胎盤功能均良好, 可繼續妊娠, 但不建議超過預產期。
(2)經治療無效而且胎兒胎盤功能測定有異常者, 應儘快終止妊娠。 若考慮胎肺不成熟者則在分娩前1~2d給潑尼松或地塞米松, 促進胎肺成熟後終止妊娠。
(3)有下列情況應立即剖宮產結束分娩:①NST為無反應型, CST為陽性者。 ②B超測定羊水過少, 並有羊水Ⅱ度以上胎糞污染者。 ③胎兒生長遲緩的孕母併發其他高危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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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內生長遲緩的新生兒處理
(1)分娩前做好各項急救準備
(2)胎兒娩出後如羊水中有胎糞污染, 則應立即在氣管插管下徹底清除呼吸道羊水、胎糞
(3)保暖
(4)監測新生兒血糖, 以便早期治療新生兒低血糖症及早喂葡萄糖水或開奶
(5)注意保暖
(6)新生兒隨訪:診斷IUGR的新生兒建議出生後每3-6個月進行新生兒腦發育及生長發育評估。 儘早發現或及時治療腦發育異常或腦癱患兒
以上就是胎兒發育遲緩的治療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