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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監護什麼時候做比較好

在懷孕期間, 孕媽做檢查是非常有必要的, 孕期檢查有很多想, 其中胎心監護是必不可少的一項檢查。 那麼胎心監護什麼時候做比較好呢?下面跟隨小編一起詳細瞭解瞭解吧!

胎心監護什麼時候做比較好?一般情況下, 妊娠15周前, 不可進行自我監護。 因為孕早期監護的臨床意義不如妊娠中晚期的顯著。 另外妊早期的胎兒處於器官分化階段, 要嚴格把握使用指征。 所以, 如無明確指征, 妊娠15周前不建議進行自我監護。

對於孕15~28周的孕婦, 可自主選擇要不要測, 若想測每天測3次, 每次1分鐘是安全的。 對於高危孕婦(例如:甲亢、妊高症、過期妊娠、糖尿病合併妊娠的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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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28周以後就必須胎心監護了, 這時候胎兒分化完全, 可以加長監護的時間和次數。 孕35周以後, 應住院用胎心監護儀持續監護胎心, 每週都要做一次, 每次必須連續二十分鐘無間斷的監聽, 如有必要, 可長時間(超過1小時)持續監護。

以上就是關於胎心監護什麼時候做比較好的介紹了, 另外, 監護時應注意胎心音的節律性是否忽快忽慢等, 正常胎心音120~160次/分, 如果胎心音160次/分以上或持續100次/分都表示胎兒宮內缺氧, 應立即採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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