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教的目的在於激發胎寶寶內部的潛力。
所謂“胎兒都是天才”,
並不是說胎寶寶都可以成為天才,
而是指處在這個時期的胎寶寶都存在可以激發的潛力,
已經能夠接受教育。
我們說5個月的胎寶寶就已經有能力接受教育了,
但這裡所說的“教育”不同於出生後的教育,
它主要是指“六感”的訓練,
即皮膚的觸覺、鼻子的嗅覺、耳的聽覺、眼的視覺、舌的味覺和軀體的運動。
要進行胎教首先應該瞭解胎寶寶的正常生理發育和胎寶寶的能力。
胎兒醫學研究發現,
從2個月起胎寶寶就可以在子宮裡運動了,
3個月的胎寶寶皮膚已經有壓覺和觸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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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月的胎寶寶有了冷覺和聽覺,
5個月的胎寶寶有了溫熱感覺和味覺,
6個月的胎寶寶聽力幾乎與成人相等,
7個月的胎寶寶對痛覺已十分敏感,
8個月的胎寶寶能夠凝視光源……胎寶寶的能力是驚人的,
胎寶寶有習慣也有情緒,
更驚人的是胎寶寶還有記憶力,
他會對反復的資訊刺激產生固定的條件反射。
這些都為胎教的實施提供了有力的科學依據。
我們提倡胎教,
並不是因為胎教可以培養神童,
而是胎教可以使個體的素質潛能得到更早地發掘,
讓每一個胎寶寶的先天遺傳因素獲得最大的發揮。
因此,
經過胎教的寶寶只是有可能成為小天才而已。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
胎教有利於胎寶寶在智慧、個性、感情、能力等方面的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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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於胎寶寶出生後在人生道路上的發展。
我們有理由相信,
如果把胎教和出生後的早期教育很好地結合起來,
人類的智慧將會更加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