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不能操之過急, 應該根據胎兒生理發育的特點逐步進行。 懷孕頭4個月應做好安胎的準備工作, 從第4個月起, 按孕婦生活作息時間安排胎教, 最好在早上起床後, 下班後, 晚上臨睡前進行。 懷孕第4至5個月, 可給胎兒音樂胎教, 每日兩次, 每次3-5分鐘。 懷孕第5至7個月時, 可用兩首樂曲輪流播放, 父母還可以和胎兒說話或唱歌, 每日2次, 每次5分鐘。 懷孕7個月後可以正規上課, 每日3次, 每次5-10分鐘, 早上講故事或唱歌, 下班後聽音樂或文字訓練, 晚上臨睡前進行音樂和文字訓練。
胎兒是沒有思維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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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發育5個月以後才開始出現對外界“刺激”的神經反應。 孕婦撫摸腹部, 或在孕婦腹部放置小型收音機, 播放優雅動聽的音樂, 胎兒會出現心跳加快, 胎動次數增多等反應。 這些接受優雅動聽音樂“刺激”的胎兒, 其中樞神經系統發育比較快而完善。
根據婦產科醫生的研究, 接受過胎教的嬰兒, 在出生後的前6個月內, 比未接受過胎教的嬰兒發育的快一些, 如果出生後繼續讓嬰兒聽悅耳的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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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婦產科醫生認為, 胎教對胎兒發育是有好處的。 孕婦應該在懷孕後期開始進行胎教, 早期胎教沒有任何作用。 一般從孕後6個月時, 孕婦要經常撫摸腹部, 與胎兒進行“交流”,在腹部播放悅耳動聽的音樂。 待孕婦分娩後, 讓嬰兒繼續聽胎兒期所聽過的音樂, 一直持續到嬰兒6~8個月齡, 這樣可以保持胎教的作用, 使嬰兒全身發育更加完善, 為嬰兒的將來獲得較高的智商和健壯的體魄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