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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頭吸引術容易產生的併發症

胎頭吸引術(applicationofvacuumextracfor), 它是採用一種特製的吸引器置於胎頭, 形成負壓後吸在胎頭上面, 通過牽引, 協助娩出胎頭的一種助產手術。

吸胎頭的適應症

1.第二產程延長初產婦宮口開全已達2小時, 經產婦胎頭露于陰☆禁☆道口達1小時而未能娩出者。

2.縮短第二產程產婦全身情況不宜於娩出時摒氣用力者, 如產婦合併心臟病、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肺結核、嚴重貧血或哮喘等併發症。

3.子宮瘢痕剖宮產史或子宮手術史, 在第二產程子宮收縮力增強, 易引起瘢痕撕裂者。

4.持續性枕後位、持續性枕橫位胎頭內旋轉受阻, 徒手旋轉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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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旋轉牽出胎頭者。

5.胎兒有宮內窘迫可能者。

可以進行吸胎頭的必要條件

1.胎兒存活。

2.無明顯頭盆不稱, 胎頭已入盆。

3.宮口已開全。

4.胎頭雙頂徑已達坐骨棘平面, 先露骨質部已達坐骨棘下3cm或以下。

5.胎膜已破, 胎膜未破應先行人工破膜術。

哪些產婦不適合吸胎頭

1.骨盆狹窄或頭盆不稱。

2.顏面位、額位、高直位或其他異常胎位。

3.嚴重胎兒窘迫。

吸胎頭對產婦及胎兒容易產生的併發症

1.產婦併發症

⑴宮頸裂傷:多因宮口未開全造成, 陰☆禁☆道檢查時要確定宮口開大情況。

⑵外☆禁☆陰陰☆禁☆道裂傷:多由會陰切口過小或陰☆禁☆道壁組織彈性差所致, 必要時應行充分的會陰側切。

⑶陰☆禁☆道血腫:由於陰☆禁☆道壁被吸入吸頭器所致, 旋轉吸引器後必須仔細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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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軟組織受壓, 血腫不大時可不必處理。

2.胎兒併發症

⑴頭皮血腫:負壓過大或牽引力過大, 牽引時間過長所致, 多於一個月內自然吸收, 無需特殊處理, 避免穿刺或揉搓血腫, 防止感染。 如頭皮血腫迅速增大, 有活動性出血者應切開止血。

⑵顱內出血:按新生兒顱內出血處理。

⑶顱骨損傷:和吸引負壓過大或牽引力過猛有關。 多為顱骨線性骨折, 可自愈不需處理, 罕見的凹陷性骨折可影響腦組織, 應行手術治療。

母嬰併發症均可用良好、規範的操作加以避免, 所發生的損傷輕微, 多不需特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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