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頭吸引器及產鉗都是用牽引的方法協助胎兒娩出的器械。 胎頭吸引術較易掌握, 並較安全, 是目前使用較多的一種助產方法。
一、手術適應症
(一)宮縮乏力, 第二產程延長;
(二)患有心臟病、肺結核、妊高征或有前次剖宮產史等, 不宜產時過分用力者;
(三)前置胎盤、胎盤早剝、臍帶脫垂及胎兒宮內窒息等;
(四)持續性枕後位, 分娩進展過於緩慢者;
(五)剖宮產胎頭娩出有困難時, 可用產鉗協助。
二、手術條件
(一)宮頸口必須開全, 否則易造成產道撕裂;經產婦組織鬆軟, 必要時在宮口近開全時即可進行手術;
(二)胎頭必須“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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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胎膜未破者, 應在手術前刺破;
(四)必須為活胎兒, 死胎可等待自產或穿顱。
胎頭吸引術
一、術前準備
患者取膀胱截石臥位, 消毒外☆禁☆陰、導尿, 不作會陰切開者一般不需麻醉。 初產大都需切開會陰。 手指聚攏如圓錐狀, 塗消毒浸潤劑慢慢伸入陰☆禁☆道, 進一步檢查宮頸口開大情況及兒頭位置的高低及方位。 胎頭方位多由檢查前囪門的部位或耳廓的方向來確定。 陰☆禁☆道較緊者, 可用手指在陰☆禁☆道內輕輕來回旋轉擴張, 便於胎頭通過。
二、手術步驟
在一手引起下, 將吸引器徐徐送入陰☆禁☆道, 緊貼兒頭顱頂部。 注意勿夾住陰☆禁☆道軟組織、宮頸或臍帶等。
用50~100ml注射器, 分數次從橡皮管抽出空氣共約150ml, 將橡皮管夾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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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引時若聽到“嘶嘶”聲, 說明漏氣, 可能與放置或牽引方向不妥有關, 可稍螺旋移動吸筒, 或重新抽出一些空氣後再牽。 牽引方向也可稍予改變。 必要時取下重新放置。
胎頭吸引可造成胎兒頭皮水腫, 但多在產後24小時內消失。 但負壓過大, 或吸引時間過長、吸筒吸附位置不當, 可產生頭皮水泡、脫皮或頭皮血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