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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對一周歲左右嬰幼兒說NO

寶寶一周歲前後大多已開始蹣跚學步。 用不著幾個月, 他們的活動範圍便迅速擴大, 甚至漸漸延伸至“危險”更多的戶外。 出於“初生牛犢不怕虎”的無知, 或出於一種喜歡探索的本能, 他們便可能在日常生活中, 不斷犯下五花八門或“低級”或“高級”的“錯誤”, 由此甚至還可能構成對身體安全不同程度的威脅。 此時, 雙親, 特別是母親, 便會時不時情不自禁地對犯錯的寶寶大聲發出“不可以”、“不行”、“不要”等表示警示的指令, 以儘快遏止其不當或危險的活動或行動。

德國兒童教育專家通過一項最新專題研究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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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母親平均每25分鐘就會對她的在床上已學會爬行的嬰兒發出一次“不可以……”的警告(如:不可以爬到床沿, 不可以爬得太快, 不可以把腦袋伸進護床欄等等), 而對其剛剛學步的孩子, 警告則更為頻繁, 平均每9分鐘就發出一次。 至於在孩子已完全能夠獨自行走的一周歲半之後, 警告語更可能達到每6分鐘就有一次。 那麼, 發出這類近似於粗暴的命令對如此年幼的孩子是否合適呢?

德國專家認為, 12個月大以內的嬰幼兒適宜從母親那邊獲得較多的正面回應, 不妨少用“不可以”或“不要”, 而用“請注意”“小心”等較為正面、語氣也更為和緩的“提示語”(如:“寶寶小心呀, 滾下床去會很疼痛的呀”)。 而18個月大之後的孩子則完全應當獲得較多的包含有教導與指引意義的反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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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之類的警告不僅有助於保障孩子的安全, 而且還有助於孩子更好地適應外界環境, 其中也包括社會環境。

專家們提出:諸如“不可以”之類的警告儘管聽起來不順耳, 因而可能在孩子幼小的心靈裡引發挫折感、羞愧感等負面情緒, 但是在孩子社會化的過程中, 這些負面感覺也未必是絕對不好的, 因為人的一生遲早都會遭遇到各種各樣的不如意甚至不幸事。 關鍵是, 家長要學會種種方法, 使得這些負面感覺在孩子心中不要存留太久, 即努力使孩子儘快恢復到正常、平靜的心態。

以下就是舒爾教授向家長們介紹的一個行之有效的成功例子——

一天, 2歲的小吉茨正在房間裡轉悠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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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在牆角發現了一樣他覺得“非常好玩”的物品——那是一個形狀活象洋娃娃小腦袋的怪東西, 上面有個紅色的小眼睛在閃爍, 還梳著好多細長的小辮子。 這究竟是什麼玩意呢?想著想著, 小吉茨的手就不由自主地伸了過去, 因為他很想知道, 那些小辮子有沒有洋娃娃的小辮子那麼光滑、柔軟。 在一旁的母親發現了孩子面臨的危險, 一個箭步奔上前去拉回了他的小手, 並告誡道, “吉茨, 這是電源插座, 是專門用來接通電器與電源的。 碰上它可危險了, 不過你還小, 可能還不能明白什麼是觸電——就像小白兔遇上了大老虎, 可是會丟掉小小性命的!”接著母親又柔聲解釋說, “那只紅眼睛就像十字路口的紅燈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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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的警告的意思是:可千萬別挨上我!”最後母親還告慰說, “等你長大了, 自然可以為它梳理更多小辮子的, 但現在不行, 因為你還小, 你還得等上一些時間。 不過光是看看它不動手還是很安全的。 ”最後, 母親便帶著孩子仔細地“端詳R

21;著這只“電老虎”, 看它的紅眼睛是如何閃爍明滅, 小辮子是如何梳理得如此整齊的。

就這樣, 孩子在短短的幾分鐘時間內, 就經歷了興奮(開心地發現了一件“新怪物”), 沮喪(聽到母親“不可以”的警告), 羞愧(因為自己差點闖了禍), 寬慰(待長大後可以挨近它), 最後再回到安定(光看它不動手還是安全的)種種情緒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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