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 吃完晚飯我可以做手工嗎?”
“可以的, 沒問題。 ”
於是女兒吃完晚飯, 迅速下桌, 拿好了手工紙、剪刀以及其他林林總總的東西, 等候在飯桌邊, 著急地問我:“媽媽, 我可以在桌子上做手工了嗎?”
“寶貝, 請等一會兒!我們還沒有吃完飯。 等我們吃完了, 把碗收起來, 飯桌擦乾淨, 你才可以用這個桌子。 ”
“好吧, 那你們吃快點哦……”
這一幕經常在我們家發生。 有時候, 我在洗衣服, 她要求我給她讀故事;或者我在吸塵的時候, 她要求我帶著她出去逛逛……這種時候, 我總是拒絕她:“現在不行哦, 我正在……等我把事情做完了, 我就陪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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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到媽媽對孩子需求的及時反應, 恐怕我得的是低分;如果講到孩子的需求總是被延遲滿足, 恐怕我能得高分。 因為我對女兒的回饋, 經常是“請等一會兒”。
那麼, 孩子的需求到底是及時滿足好, 還是延遲滿足好?
要回答這個問題, 還要從“延遲滿足”的概念說起。
1968年, 美國心理學家沃爾特·蜜雪兒在一所幼稚園做了一項著名的心理實驗。 在這個實驗中, 每個孩子面前都擺著一塊糖, 老師告訴孩子, 他要走開15分鐘, 如果在他回來之前, 孩子們能忍住不吃掉這塊糖果, 他回來後還可以再獎勵孩子一塊糖。
當然啦, 有的孩子忍不住, 馬上就吃掉了自己面前的糖果;有的孩子則忍到老師回來, 最後得到了兩塊糖。
這個實驗先後有600多個孩子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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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 人們得出結論:能等待更長時間的孩子更優秀!
基於這個實驗和這樣的結論, “不要馬上滿足孩子”、“讓孩子學會等待”的觀點開始不脛而走。 人們開始刻意訓練孩子的“等待”。 孩子要買一個玩具, 需要等待;孩子要看一場電影, 需要等待;孩子想踢足球, 需要等待……事情似乎被絕對化了, 孩子們不得不為了“等待”而等待。
事實上, 這個實驗不應該如此簡單地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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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能等待更久的孩子更優秀?等待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這才是我們需要瞭解的內容。 在誘惑之下能等待更長時間的孩子, 他們必定具有其他的特質:
1.合理追求利益最大化。 我們不能否認, 一些孩子為了得到兩顆糖而等待。 他們經過冷靜、理智的思索, 發現那顆糖果終究是自己的, 所不同的不過是什麼時候吃的問題。 “先吃”能吃一顆糖, “後吃”能吃兩顆糖, 那當然選擇後者。
2.遵守承諾。 如果孩子答應成人“等我回來以後再吃”, 那就形成了一個承諾。 在承諾之後, 能否堅持自己的諾言, 就完全依賴于孩子對自我的要求了。 能“說到做到”的孩子, 才能堅守諾言, 並得到相應的獎勵。
3.策略的使用。 能堅持等待的孩子, 很多都使用了一定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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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認可自我約束後的成就感。 在堅持等待之後, 僅僅是“堅持到底”這件事本身, 就可以給孩子帶來巨大的成就感。 達成目標之後的喜悅, 遠遠勝於一顆糖果的獎勵。
——不難發現, 這些才是讓人更容易成功的特質。
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認為, 正因為那些孩子具有某種類似特質, 所以他們才可以完成其他同齡人不能完成的任務——抵抗誘惑, 堅持等待。 他們有著更為優秀的情緒和行為控制能力。 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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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 “延遲滿足”本身並不能幫孩子什麼忙;“延遲”不是最終的目的, “讓孩子學會等待”只是一種途徑, 用以幫助孩子學習使用策略、便於更好地堅守自己的承諾、合理地得到最大化的利益、最後獲得成就感。
在等待的過程中, 他們學會思考、領會契約的精神、體驗成功的喜悅, 進而逐漸瞭解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
從這個意義上說, “孩子要買一個玩具, 需要等待;孩子要看一場電影, 需要等待;孩子想踢足球, 需要等待……”的做法顯然是無意義的。 這樣的等待只是為了“等待”而等待。
對於買玩具、看電影和踢足球而言, 成人的態度無非是“買或不買”、“看或不看”、“踢或不踢”。 如果答應孩子去做,無非是時間早晚而已。
除非設置一些條件,“等一周,爸爸給你買輛更大的玩具車”或“今天媽媽還要去超市買東西,明天可以陪你去看,明天的電影隨你挑”……這樣的等待才有意義,有值得等待的理由。
當然,在孩子的等待之後,滿足他要求的同時,千萬別忘了表揚他的完美表現。這能再一次強化他的成就感,讓他下次做得更好:更好地使用一些方法,用以遵守契約,進而獲得“利益”和滿足感。
不過,話說回來,我和女兒之間的互動,從來沒有這麼多的講究和目的。並非刻意的訓練,請她等待並講清楚等待的理由,不過是把她當成普通的家庭一員,沒有特意遷就。相信在你洗衣服的時候,老公(老婆)要求你和他(她)一起出門逛街,你的回答也一定是“現在不行,我正在洗衣服。親愛的,請等一會兒。”
“延遲滿足”規則
“延遲滿足”本身並不能幫孩子什麼忙;“延遲”不是最終的目的,“讓孩子學會等待”只是一種途徑,用以幫助孩子學習使用策略、便於更好地堅守自己的承諾、合理地得到最大化的利益、最後獲得成就感。
在等待的過程中,他們學會思考、領會契約精神、體驗成功的喜悅,進而逐漸瞭解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
如果答應孩子去做,無非是時間早晚而已。除非設置一些條件,“等一周,爸爸給你買輛更大的玩具車”或“今天媽媽還要去超市買東西,明天可以陪你去看,明天的電影隨你挑”……這樣的等待才有意義,有值得等待的理由。
當然,在孩子的等待之後,滿足他要求的同時,千萬別忘了表揚他的完美表現。這能再一次強化他的成就感,讓他下次做得更好:更好地使用一些方法,用以遵守契約,進而獲得“利益”和滿足感。
不過,話說回來,我和女兒之間的互動,從來沒有這麼多的講究和目的。並非刻意的訓練,請她等待並講清楚等待的理由,不過是把她當成普通的家庭一員,沒有特意遷就。相信在你洗衣服的時候,老公(老婆)要求你和他(她)一起出門逛街,你的回答也一定是“現在不行,我正在洗衣服。親愛的,請等一會兒。”
“延遲滿足”規則
“延遲滿足”本身並不能幫孩子什麼忙;“延遲”不是最終的目的,“讓孩子學會等待”只是一種途徑,用以幫助孩子學習使用策略、便於更好地堅守自己的承諾、合理地得到最大化的利益、最後獲得成就感。
在等待的過程中,他們學會思考、領會契約精神、體驗成功的喜悅,進而逐漸瞭解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