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在懷孕後, 體內的血容量比妊娠前約增加1/3以上。 由於血容量增加, 通過腎臟的血流量也相應增加, 因而婦女懷孕後腎臟負擔加重。 婦女患腎炎而未徹底治療, 症狀未完全緩解或伴有高血壓和蛋白尿者, 妊娠會導致腎小球病變加重, 甚至發生腎功能衰竭。
妊娠後期, 若併發妊娠期高血壓疾病還可以進一步加重腎臟的損害, 並損傷胎盤功能, 導致胎兒窘迫、生長受限、早產、死胎或死產。 總之, 腎炎特別是伴有高血壓及腎功能不全者的妊娠結局不良。 已懷孕者最好終止妊娠, 並勸其永久避孕。
曾患腎炎已基本治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