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一:注意力不集中
1.常常在作業、工作或其他活動中不注意細節或經常犯一些粗心大意的錯誤;
2.在工作或遊戲中難以保持注意集中;
3.別人和他說話時常似聽非聽;
4.常不能按別人的指示完成作業、家務或工作(不是由於違抗行為或未能理解所致);
5.常難以組織工作和學習;
6.常逃避、討厭或不願做要求保持注意集中的工作(如學校作業或家庭作業);
7.常常丟失學習和活動要用的物品(如玩具、學校指定的作業、鉛筆、書本或工具);
8.常常易受外界刺激而分散注意力;
9.日常生活中容易忘事。
表現二:多動或衝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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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常手腳動個不停或在座位上不停扭動;
2.在教室或其他要求保持坐姿的環境中常常離開座位;
3.常在不恰當的情況下亂跑或亂爬(成人或青少年僅限於主觀感覺坐立不安):
4.常難以安靜地玩耍或從事閒暇活動;
5.經常忙個不停或常像“裝上了發動機”似地不停地動;
6.經常說話過多;
7.常常別人間話未完就搶著回答;
8.經常難以安靜等待或按順序排隊;
9.常打斷或干擾別人的活動(如插話或干擾別人的遊戲)。
結果分析:孩子符合表一中6項以上, 可考慮“注意力缺陷障褥”;孩子符合表二中6項以上, 可考慮“多動障礙”;兩個表均符合6項以上, 可考慮為“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