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懵懂無知的情況下,
總是會隨心所欲去做一些危險的事情,
比如看見大人切菜,
他也會躍躍欲試,
看見熱水就想去喝.....父母越是不讓他動,
他越是要去動。
那麼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辦呢?母嬰專家指出,
自然後果懲罰是懲罰孩子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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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的豆豆調皮好動, 最近老愛穿著媽媽的大拖鞋在家裡跑。 媽媽害怕他跌倒, 每次都及時阻止他, 可他趁大人不注意, 一會兒又把大拖鞋套在腳上了。 這一次, 豆豆媽媽用了一個簡單有效的辦法:讓豆豆“自作自受”。 她主動在客廳給豆豆騰出一塊相對安全的空地, 讓孩子隨便跑, 果然, 豆豆穿著大拖鞋沒跑幾步就摔倒了。 反復幾次, 豆豆就學會告訴媽媽“穿著拖鞋不要跑哦!”而且他再也不穿大人的拖鞋了。
豆豆媽這種以靜制動的方法其實非常高明, 正是18世紀法國教育家盧梭提出的著名的“自然後果懲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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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證孩子身心健康安全的情況下, “自然後果懲罰”是懲罰孩子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一方面, 它是完全公正的。 幾乎每個孩子在受到自然懲罰時, 都不會感到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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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自然後果懲罰”時, 要注意三點:1.儘量不推波助瀾, 任由孩子過錯的後果自然發生。 比如在孩子犯錯前可以提醒他們可能的後果, 但不要去干擾他們的行為, 左右他們的選擇。 2.給孩子提供解決問題的參考意見, 因為孩子通過這種懲罰學到的是哪些事情不能做, 但不能舉一反三、不知道怎樣做才對, 這就需要家長引導。 3.注意用平和的語氣、見好就收, 不要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 比如不要一副“我早說了吧”的神態, 這容易挫傷孩子自尊心, 反而引發慪氣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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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專家提醒:自然後果懲罰是懲罰孩子有效的手段。 所以如果您想要更好的教育孩子的話, 就放手讓他去做, 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 他受到自然懲罰了自然就知道了。 而且在自然懲罰下, 親子關係因為比較親切、理性而不會受到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