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幫助、鼓勵孩子增加為人接受的恰當行為。
2、幫助孩子減少為人不接受的行為。
當教者能耐心細緻、持之以恆地幫助孩子學會他所缺乏的技能與行為(比如, 社交溝通能力及多種娛樂的技能)之時, 就是問題行為減少之日。 面對孩子諸多的問題行為, 除了要一個一個地處理之外, 還應該做到“四不”、“四要”:
A.不要只是懲罰問題行為, 而是要多鼓勵良好行為。
B.不要只是埋怨, 而是要應用ABC模式認真分析、找出引起問題行為的原因及處理的策略。
C.不要只是阻止, 而是要善於利用和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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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不要只說:“不許這樣做!”而是要說:“我來幫你這樣做。 ”
二、行為干預的方法
1)消退
對於以“獲得”(物品、注意)和“逃避/防止”(做事、去某個環境)為目的的種種問題行為(比如發脾氣等), 採取“消退法”是首選。 對自閉症患兒的這些行為要故意不理睬, 而且要能堅持住原則並能持之以恆, 同時對孩子好的表現要大力表揚。 經過一個階段, 孩子的問題行為可以逐漸減少。
2)懲罰
有些問題行為必須立即消除, 比如咬人、嚴重破壞東西、嚴重自傷等, 這時採取一定的懲罰手段就顯得很有必要。 咬人和嚴重毀壞東西的行為發生後, 除了嚴厲譴責:“這樣不對”之外, 要立即把孩子送去隔離。 對於嚴重自傷的行為要採取限制身體的措施, 可立刻抱住他的身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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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轉移
對於一些具有“自我娛樂/自我滿足”或“釋放/舒緩”功能的自我刺激行為(如搖手、念念有詞等, 還有一些固執、重複行為), 要找一個替代行為讓他學習, 讓孩子把注意力轉移到其他有意義的事物上, 同時, 要注意為其建立有效的社會行為, 多教他做互動活動和遊戲。 比如幫成人做事, 一塊兒玩拼圖遊戲或球類遊戲。
4)阻斷
即把行為的刺激源切斷。 比如, 處理孩子摔東西、撕東西的行為;首先通過改變環境來減少不良行為, 如把貴重的、易碎的東西放到兒童拿不到的地方;把能撕的東西(如報紙、書籍)收藏起來。
引導兒童對生活中實用的、正常的活動感興趣, 是解決孤獨症兒童破壞行為、自我刺激行為的最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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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系統脫敏
指自閉症患者在安逸而放鬆的心境下逐漸地接近所懼怕的事物, 或是逐漸提高恐懼的有關刺激強度, 使懼怕事物的敏感性降低, 甚至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