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十一”長假裡, 蕭紅成了人們熱談的話題。 這個才華橫溢、對苦難和貧困體悟極深的女性在愛情和婚姻上坎坷不斷。 明明不顧一切逃婚反對包辦, 卻又回頭與未婚夫廝混;總是懷著上一個男人的孩子, 跟下一個男人好;一次次被傷害被遺棄, 最終身心俱傷, 淒慘地結束了年輕的生命。
蕭紅對自己一生的評價是:“都因為我是個女人。 ”有的人批判那個時代那個環境對於女性的禁錮和摧殘;也有人批判封建家庭裡冷漠無情的父母, 造就了一個“饑渴求愛”的蕭紅。
的確, 蕭紅雖出身富家, 但因出生時間“不祥”而被父母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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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顧四周, 我們身邊有太多這樣“缺愛”的孩子了。 長大後他們都會向父母“討賬”:都是你們當初只顧忙工作掙錢, 沒時間陪伴關愛我;你們只顧自己的快樂, 離婚又再婚, 給我一個不完整的家;你們當初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 深深地傷害了我……總之, 凡是孩子身上出現的問題, 總能歸到父母身上。 確實, 父母們的自私、忽視、無知會給孩子們帶來種種傷害, 特別是在孩子的戀愛婚姻問題上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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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也這樣聲討過我的父母, 但是, 某一天, 我領悟到:自私自愛是人的本性, 父母如此, 孩子也是如此。 當我在譴責父母時, 自己未必比他們做得好。 想想我們的父母, 有幾個是殺人虐子、十惡不赦的?絕大部分只是平凡人, 受自我所限, 受環境所限, 在現實與孩子之間艱難抉擇著, 或錯或對都不容易。
而孩子呢, 天生以自我為中心, 要求父母完全的關注完全的愛, 百分百的付出, 似乎父母沒有任何理由或藉口做不到。 可是, 父母就是做不到啊!如果這樣的想法, 出自十歲八歲的孩子, 情有可原, 如果二三十歲了還這麼想, 那就太……是吧?
人的成長需要愛, 無可置疑。 但是多少愛算夠呢?或者, 我們又能給出多少愛呢?如果我們以“缺愛”為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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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現實吧。 我們和父母一樣, 愛有限、忍耐有限、溫柔有限、堅持有限。 有限的人, 要求無限的愛, 本就是無法完成的任務。
我們還是往前看吧。 有限的人也可以彼此相親相愛, 靠的是一份理解, 一份體諒。 愛有益於我們的成長, 而成長教會我們的是體諒, 只有體諒才能感受幸福, 而我們也因著別人的體諒而幸福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