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知道如何跟任性幼兒相處, 首先要對幼兒心理的發育有所瞭解。 幼教專家指出, 孩子性格的形成是分階段的, 2-4歲的幼兒正好處在性格的萌芽期, 也是孩子的“第一反抗期”。 這時期的孩子不像以往那麼聽話了, 會經常和大人“鬧獨立”, 力圖擺脫大人的約束。 他們對一切事物都想親歷親為、弄個明白。 但是, 由於幼兒還不具備自我約束的能力, 因此這種親歷親為的心理通常會在不合適的情況下表露出來, 家長如果斷然拒絕, 反而會刺激孩子的任性行為。 處在性格萌芽期的孩子對事物的領受能力特別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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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告訴寶寶該做什麼
一個幼稚園教師講了這麼一件事:她家隔壁有個兩歲的小朋友, 每天只要醒著, 一定要大人帶他到樓下的花園裡滑滑梯或蕩秋千。 他家住九樓, 沒有電梯, 有時媽媽抱著他剛買好菜回到家裡, 他馬上就嚷著要去滑滑梯了。 媽媽說太累了, 不去了行不行, 他就搖著頭叫嚷得更加厲害。 每當這時, 媽媽總是會拖著疲憊的腳步帶著他再次下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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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注意力
幼兒的注意力一般比較分散, 對同一事物的興趣持續的時間不長, 很快會被其他的新鮮事物所吸引。 因此, 爸爸媽媽如果能抓住寶寶的這一心理特點, 轉移寶寶的注意力, 就能夠救自己脫離困境。 反之, 你越是不答應, 他就會鬧得越凶。 例如, 傑仔的媽媽有一次在打手機的時候被傑仔看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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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處理
當孩子因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滿足而使性子時, 爸爸媽媽可以採取不予理睬的態度, 讓孩子自討沒趣。 當孩子做出讓步之後, 爸爸媽媽就可以向孩子解釋為什麼不能這麼做的原因, 讓孩子明白他的不合理要求是不會被爸爸媽媽接受的。
愛心提示
美國兒童發展心理學家杜布森博士指出, 父母在管教任性寶寶的時候, 一定要尊重他們, 態度要溫柔, 用他們聽得懂的語言告訴他們為什麼不可以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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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的原則
你的寶寶是否任性難以管教?你是否對如何教好他感到江郎才盡了?你是否想打他板子?幼教專家的勸誡是:三思而後罰。
只有在爸爸媽媽再三警告之後, 孩子依然故我時, 才可以體罰;僅限於父母來執行;父母不可在情緒失控的情況下對孩子體罰;體罰應是父母基於教育孩子而實施的“計畫行為”, 不是父母情緒失控或被孩子激怒而做的“反應行為”;絕對不可對一歲半以下的嬰兒體罰;體罰僅限於打小手心或小屁股一兩下, 拳打腳踢屬虐待。 如一歲半以上的寶寶因好奇而去觸摸電線插頭, 爸媽再三制止無效, 就可以打小手心以示警告;體罰之後要擁抱孩子並解釋他錯在哪裡。
(時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