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
嬰兒從出生至4個月, 屬於無意識的交流階段。 父母對小兒的咕咕聲或啼哭只能根據自己的想法作解釋, 所以, 這一階段又稱之為解釋性的交流。 小兒開始時也沒有意識自己的發聲或啼哭聲能夠影響父母的行為, 但父母自小兒出生後第一天就把孩子當做交流的個體, 對孩子的不同聲音作出不同的照顧性應答, 有的父母會用短的簡單句對小兒說話, 特別是母親, 有時以高的音調和誇張的聲音逗引孩子。 涉獵在這樣的環境中懂得了尋找交流物件, 漸漸地產生父母與小兒之間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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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4~9個月, 為有意識交流階段。 4個月的小兒能用眼睛盯著父母所指的事物, 父母和小兒把眼光共同落在同一事物上, 此時, 最好父母口中念念有詞, 對孩子說物品的名稱。 大約6~8個月的時候, 父母可對著圖片說出名稱。 而在9個月的時候, 小兒可有交流性的眼光注視, 即不但注視著事物, 還會轉向父母, 注意父母的反應, 這一能力的出現意味著小兒與父母有了有意識的資訊傳遞。 不僅如此, 9個月的嬰兒還可理解一些名詞, 如"燈"、"球"、"狗"等。
第三階段
9~18個月, 為單詞階段。 約12個月的小兒會說出單詞, 單詞的性質大多數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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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階段
18~24個月, 為片語階段。 這個時期的小兒會用單詞和片語說自己的事情以及他們生活的環境, 而且有了最初的語句形式。 父母們無需再把精力放在小兒詞語的內容上, 而是訓練孩子使用句子表達, 其中包括了語法的成分, 而且語言的訓練應在小兒的生活環境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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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6個月, 為早期造句階段。 小兒說事物已不再局限在此時此景, 還能說不在眼前的事情, 能用簡單的短句如名詞加上動詞。 在說話中, 小兒還能使用代詞"我、你、他", 介詞"上、下", 形容詞"好、壞、多、少"等等。 至36個月左右, 小兒基本上能用短句進行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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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階段
3~5歲, 為句子掌握階段。 小兒可以使用簡單句和較複雜的句子, 掌握了大部分的語法結構形式, 而且能夠有一點點理解詞語的抽象關係。 一些心理學家認為小兒這一階段的詞彙已接近成人, 說話儼然像個"小大人"。 這時, 父母與孩子的交流要注重完整的句子表達, 為孩子起示範作用, 同時要培養孩子聽從指令做事, 從而為入學做好語言的準備。
第七階段
5歲~成人, 為完整的語法階段。 從此, 兒童逐漸建立了成人樣的語言能力, 而這個過程中的兒童, 也還是在不斷地擴充自己的詞彙, 改善自己的表達及語言在環境中的應用, 但不再增加新的語言形式。 這個時期是個體交流能力明顯增長的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