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使孩子快樂最重要的角色。
如果孩子快樂,
那麼他的人格發展自然會比較健全、親子關係比較良好、學習情緒比較高昂,
進而促使潛能的充分發揮。
要讓孩子快樂有一個基本的公式可循:“快樂”是由溫馨的環境、良好的人際關係及個人健全的身心三者作用而成。
所謂“環境”,
包括學校和家庭環境;所謂“人際關係”,
包括親子、師生,
以及同伴(即同輩團體、友伴的關係,
甚至手足間的關係);在個人特質方面,
則包括學業、智力。
1、提供民主、安全、和諧的家庭氣氛。
環境對孩子經常具有不可言喻的影響,
過嚴或縱容的環境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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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允許孩子做自己喜歡的事。 失敗的父母有一個共同特徵——喜歡要求孩子照自己的模式做, 處處干涉、常常嘮叨;父母應該讓孩子有自己的天地, 按自己的興趣去發揮。
3、如果孩子提出一些奇怪的問題或做出調皮的事, 父母處理的態度應具耐心與彈性。
4、從遊戲中學習, 在快樂中成長。 孩子的學習可以是快樂的, 例如以謎語、過家家、分類、想像的遊戲方式, 讓孩子自然地學習, 並提供孩子發問的機會。
5、鼓勵特殊才能的學習。 現在很流行才藝班, 然而如果才藝班老師教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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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讓孩子有機會成為家庭做決定的一分子, 例如:在買菜、出外遊玩的事情上, 可以讓孩子參加意見。 家庭會議是一種具體可行的途徑。
7、讓孩子有機會充分表達自己的作品。 孩子之所以有信心, 往往是因為表現受到肯定。
8、父母能夠與孩子分享創造的成果, 並能保護孩子的創造力, 也就是特別注意孩子的特殊表現及傾向。
9、不斷充實孩子的經驗及知識基礎。 多讀、多看、多聽、多記、多做仍是很重要的, 否則孩子無法再進入更高的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