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一:聲音要適當大和清晰、速度要緩慢、要發自內心。
語言胎教,原則
傳遞給胎兒的聲音通過羊水後往往有些模糊不清, 因此在對胎兒說話時, 聲音要適當大一些, 吐字要清晰一些, 停頓要長一些, 語速要慢一些。
原則二: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可不行!要堅持, 哪怕每天只有15分鐘。
對胎兒說話, 持之以恆很重要。 每次的時間短一些也不要緊, 但要儘量堅持每天都至少進行一次。
原則三:准媽媽自己不要覺得有負擔, 情緒上保持愉悅很重要。
如果媽媽總有“真煩呀”等抵觸情緒, 無形中就會成為一種壓力, 而這種壓力也往往會傳遞給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