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男孩在一邊彈鋼琴,
媽媽坐在一旁‘伴奏”—役完役了地絮叨:“父母省吃儉用給你買了這架鋼琴。
一年多了,
你連一個完整的曲子都彈不出來,
真沒有出息。
”突然,
琴聲嘎然而止,
孩子哭喪著臉,
不知做什麼好。
本來孩子對音樂不感興趣,
可當媽媽的卻一心要把孩子引向音樂藝術的殿堂。
年輕的父母都有一個強烈的願望,
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才。
特別在今天“神童迭出的情況下,
有些望子成龍心切的父母,
就像前邊所說的那位母親,
不顧幼兒的生理心理特徵,
不考慮孩子的興趣與意願,
硬性向孩子灌輸他並不感興趣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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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強制孩子每天要學習多長時間,
完成多少作業。
其實,
這樣做的結果,
往往收效甚微。
於是,
一些家長便抱怨孩子“天生不是那塊料”,
失去教育的信心,
從而歧視孩子。
對此,
法國啟蒙思想家愛爾維修曾指出:“即使普通的孩子,
只要教育得法,
也會成為不平凡的人。
”這已為無數事實所證明。
德國著名法學家卡爾.威特小時候就顯得特別呆癡,
以致周圍鄰里都把他當作小傻子。
他的父親雖然也曾悲傷地歎息:“我犯了什麼罪,
上帝給了我這麼個癡呆兒子?”然而,
他並未因孩子“笨”而喪失信心,
仍循循善誘地對其進行早期教育,
結果這個被大家公認的癡呆兒,
不久就使鄰居們刮目相看了,
以至成為法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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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著名昆蟲學家法布林七歲上學後,
仍迷戀著那五光十色的昆蟲世界,
而對課本不感興趣。
結果,
連最簡單的乘法表也背不下來,
甚至連啟蒙課本上的26個字母也認不清,
父母認定法布林是學不成了。
但是,
偶爾一次他被父親買回來的一張掛圖吸引住了,
圖上畫滿了動物,
每個動物旁邊都標著這動物的名稱,
第一個字母寫得大大的,
依次排成一張字母表。
法布林愛不釋手,
沒想到過了三天時間,
就認識了掛圖上的所有動物,
並熟記下了26個字母。
他以此為轉機,
很快就攻克了課本上的所有難題,
成為一個勤奮好學的優等生了。
今天,
我們重新觀察威特和法布林的成長過程,
不難發現,
教子成才的關鍵在於教育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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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和培養孩子的興趣,
用興趣引導孩子去敲開知識的大門。
一個人的內在動力比任何形式的外在壓力都重要。
從某種意義上說,
興趣是人們學習知識,
發明創造的驅動力。
愛因斯坦所說的“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就是這個道理。
因此,
對孩子進行教育,
切不可以自己的主觀願望去強求孩子,
而應該注意分析孩子的興趣,
根據每個孩子的個性特點,
去引導他們學習知識的興趣。
一旦孩子對所學的東西產生了興趣,
即使家長不再“揚鞭”,
孩子也會“奮蹄”的。
培養孩子的學習興趣,
應從以下三點抓起。
一是要寓科學性於興趣之中。
父母要儘量用生動形象的事例,
豐富多采的語言,
引導孩子去揭示大自然的奧秘,
激發孩子的求知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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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讓孩子去聽枯燥乏味的說教,
看內容晦澀難懂的書籍,
做自己不感興趣的作業,
那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二是幫助孩子把興趣的培養同勤於思索的進取精神結合起來。
一個人對某個事物或某門科學淺嘗輒止,
就很難對它發生興趣。
若經過辛勤努力,
取得一定成績,
濃厚的興趣則會油然而生。
而且取得的成績越多,
興趣越濃厚。
三是為了使孩子保持濃厚的興趣,
並使之穩定和持久的發展,
父母要引導孩子從小樹立遠大理想,
使孩子的興趣和遠大的志向結合起來。
這樣,
孩子的興趣就會昇華為獻身事業的志向,
鼓起不斷探索和追求的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