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花了兩元錢買零食不肯承認 8歲小女孩被媽媽送進派出所

7日晚上20時許, 一位婦女牽著一位小女孩到派出所值班室, 並大聲說:“快, 把這個騙子關在這裡”, 然後扭頭就走了。 民警還沒反應過來, 婦女已消失得無影無蹤, 小女孩嚇得臉慘白, 馬上就要哭出來了。 值班室的女民警趕緊安撫小女孩, 在小女孩情緒平穩後詢問情況。

原來, 小女孩叫小花(化名), 今年8歲, 家住渝北區北大街, 在附近上小學。 12月7日學校組織遊玩活動, 活動結束後, 學校將未用完的費用200元退給小花。 小花再三表示, “我只是將其中100換零了。 ”她的母親就很生氣將其扔到了兩路派出所。 民警再三詢問,
Advertisiment
小花始終聲稱, 自己只是將100元換成了零錢。 民警進一步詢問小花具體家庭地址和父母的電話號碼, 小花一概說不清楚。 過了一個多小時, 民警根據小花提供的父母名字, 聯繫到其父親。 很快, 小花的父親趕到了派出所, 但他似乎並不知情, 最後民警讓小花父親聯繫到其母親李某。 李某再次到派出所時似乎還沒有消氣。 經民警詢問, 原來學校活動結束後, 老師退給小花200元, 但小花只給了李某198元, 並堅稱老師只退了198元。 李某和老師確認後知道小花在說謊, 但小花始終不肯說實話。 李某十分生氣, 因為家距離派出所近, 於是李某就將小花拉到派出所準備嚇嚇她。 最後小花在父母面前, 承認了錯誤, 是自己花了兩元錢買零食。
Advertisiment
民警告訴小花遇事要多和爸爸媽媽講, 不要做不誠實的孩子。 同時, 民警也提醒小花母親這種教育方式不妥, 告訴李某應該正確說服教育並加以引導。 渝北警方提醒:小朋友犯錯並不是什麼稀罕事, 不誠實和詐騙具有本質的不同, 不能錯誤混淆兩者的概念, 誤導小朋友。 小孩犯錯就說讓員警將其抓起來, 更甚者, 像李某將說謊的小花扔在派出所, 不但起不到好的教育作用, 反會給小朋友留下心理陰影。 因此渝北警方希望家長一定要加強自身學習, 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正確引導, 同時要時刻關注自己的小孩究竟在幹什麼, 讓小孩樹立正確的金錢觀、消費觀, 切不可“以盲制盲”。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