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 市民姜女士用驅蚊花露水時, 無意中發現其外包裝上印了個農藥登記號, “我每天往身上噴花露水驅蚊, 豈不是在噴農藥?”她擔心這對身體有害。
記者昨天走訪多家超市見到, 注明有“驅蚊”功效的花露水, 大多是“農藥身份”。 在漢陽翠微路中百超市, 六神有四種花露水, 其中一款號稱能有效驅蚊7小時的花露水, 注明了“農藥正式登記證號”、“農藥生產批准檔號”, 其他三種沒有“驅蚊”功效產品則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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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防蚊滅蚊專家吳太平昨表示, 驅蚊花露水一般含微量避蚊胺或驅蚊酯等衛生用農藥成分, 這些成分毒性很小, 相關產品生產也都有嚴格標準, 普通人群合理使用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 對健康不至於有危害。
市皮膚病防治研究所主任醫師蔡維立提醒, 對一些特殊人群, 如孕婦、嬰幼兒、易過敏者等, 不建議使用驅蚊花露水;市民如已被蚊子叮咬出創口, 或因痛癢撓破皮膚, 塗驅蚊花露水時, 驅蚊酯等成分會通過創口刺激皮膚, 可能加重皮膚損傷。 他表示, 市民被蚊蟲叮咬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