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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惱:我能不能要這個寶寶?

網友:我之前做兩次要留兩次人流。 我現在突然, 在這個月我吃了兩盒減肥藥和有一直喝腸清茶。 我很想要這個。 我能要嗎?

專家答疑:是否要這個孩子, 由你自己知情選擇決定。

考慮的因素:年齡、是否容易懷孕、藥物對胎兒影響概率?、下次懷孕能保證不吃藥或感冒?等因素決定是否終止妊娠。 藥物對胎兒的致畸或毒性作用, 除了藥物本身的毒性作用外, 還與用藥時的懷孕天數和用藥的劑量以及持續用藥的時間有關。 當卵子受精後2周內, 孕卵著床前後, 此時藥物對胚胎的影響要麼是導致流產, 要麼是繼續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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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現異常。 從懷孕後4周(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 胚胎開始進入器官分化形成階段, 至懷孕第12周, 胚胎的器官分化基本完成, 在此期間如受到有害藥物的作用後, 可造成胎兒的畸形。 懷孕12周以後, 受藥物或其他不良因素的影響, 主要是引起胎兒生理功能的異常。 此外, 懷孕期間使用藥物的劑量和用藥持續的時間也是影響胎兒的重要因素。 一般排卵期是在兩次月經之間, 大約在下次月經來潮的前14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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