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英國針對幼兒及其家庭的政策概覽
有關童年的觀點
• 葉芝: 教育不是注滿一桶水, 而且點燃一把火。
• 伯特蘭•羅素: 每個正常的孩子都有自發的學習願望, 這一點從孩子蹣跚學步、牙牙學語就可以看出來。 這種自發的學習願望應該成為教育的驅動力。
• 愛因斯坦:想像重於知識。
• Malaguzzi: 兒童同樣富有、強大。
• Plowden: 教育的核心是兒童。
• 其他...
英國的歷史和傳統
1. 近200年來, 社會改革家一直在推動幼兒的護理和教育事業, 並為貧困家庭提供幫助。
2. 國立幼稚教育素來品質上乘, 但須依賴地方上的支援, 且一般僅提供半天服務。
Advertisiment
3. 日間護理中心的運作在許多方面須依賴私人機構和志願者組織。
4. 貧困家庭的比例很高。
5. 犯罪率的上升令人擔憂。
6. 9-13歲兒童的學業成就低於可比國家水準。
英國政府自1997年以來的目標
1. 提升教育標準
2. 解決兒童貧困問題
3. 與社會排斥作鬥爭
4. 鼓勵失業家長停止依賴福利, 重新走上工作崗位
5. 宣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相關研究成果介紹
研究: 高瞻( High/Scope )學齡前教育計畫的研究結果
派瑞學前教育計畫(Perry Pre-school Project)是美國一項很有影響力的長期研究計畫。 內容是研究高品質的早期護理和早期教育對低收入家庭的3-4歲幼童所產生的影響。 如今, 這批當年參加高瞻高品質學齡前計畫的兒童已經40歲了, 他們的共同點是:
1. 收入更多
2. 失業可能性較低
Advertisiment
3. 犯罪率較低
4. 高中畢業率高
結果顯示:納稅人為早期護理和早期教育投入的每一美元能產生17美元以上的回報。
大腦研究
1. 側重于嬰兒出生後頭幾個月及頭幾年的發育速度
2. 顯示年齡最小的兒童是如何適應人際互動的
3. 凸顯了嬰兒與悉心呵護的照看者之間敏感的互動關係對嬰兒出生後最初一段時期的重要價值
4. 強調了情緒的重要性
5. 證明了遊戲的重要性
學齡前教育有效提供計畫(EPPE)
1. EPPE是一項規模龐大、控制良好的縱向研究計畫。 研究物件是3-5歲的兒童, 由英國教育與技能部(DfES)資助。 規劃期限從1997年至2003年, 現已延長至這批兒童結束小學教育為止。
2. 參與這項計畫的兒
童背景差異很大, 並且是在英國不同地區不同的學齡前學校學習。
Advertisiment
3. 先對這批兒童最初的學習成果展開評估, 然後在他們7歲的時候與“標準評估”(Standard Assessments)進行對比。
4. 同時對這批兒童的社會能力發展情況進行評估
5. 分析兒童所在家庭以及嬰幼兒時期的護理情況對兒童發展所產生的影響。
三、 研究成果對實踐尤其是幼稚園領導層的意義
EPPE的部分主要研究成果: 在政策制定和實際運用上的意義
1. 高品質的學齡前教育能大大促進兒童的社會能力發展以及認知發展, 對有社交或教育需求的兒童尤其有效。
2. 學齡前教育的品質取決於教學人員的資質水準和經驗, 而非物質條件。
3. 由一位畢業教師(graduate teacher)領導的、經過培訓的教師所占比例高的教職員工隊伍是兒童及其餘員工的福音。
Advertisiment
4. 分享資訊並運用到兒童的學習中去是很關鍵的。
精熟學習(Mastery learning)
如果大人給兒童自由選擇的權利, 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兒童就會:
1. 將大人視為學習資源而不是依賴大人、什麼事都要大人點頭
2. 面對困難堅忍不拔, 而不是看到困難就放棄
3. 充滿信心地大膽提問
4. 從錯誤中學習
在政策制定和實際運用上的意義
1. 高品質的早期教育是一種投資, 對有社交或教育需求的兒童更是價值無窮
2. 教職員工的培訓和不斷的專業發展至關重要
3. 和家長的合作非常重要
4. 家長需要靈活的工作模式和可以承受的幼兒護理服務
英國近期的進展情況
1. 公立機構、私立機構及志願者組織攜手合作,
Advertisiment
2. 引入抵稅政策, 兒童護理方面的支出可以抵稅。
3. 對3-5歲的兒童開始實施基礎階段(Foundation Stage)教育。
4. 通過”確保開端”計畫(Sure Start), 在最貧困的地區投入經費資助有孩子的家庭, 資助期自懷孕至兒童年滿4歲為止。
5. 更加重視0-3歲幼兒的發展(“0-3歲關鍵”計畫(Birth to Three Matters))。
6. 強化對教職員工的培訓, 提高他們的素質, 樹立一套循序漸進的模式, 鼓勵他們不斷提升自己的資質。
政府的10年戰略
這是一個長期的戰略目標, 以下列基本原則為基礎:
1. 每個兒童都應該擁有一個良好的人生開端。
2. 當今時代, 工作模式日新月異。 家長, 尤其是母親們, 可以在照顧孩子之余工作並在事業上取得成就。
3. 為了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家庭成員需要做出許多選擇,這時候選擇權應該握在他們自己手中。
4. 當地的服務應取決於家長的需要。
5. 服務品質要上乘,價格要讓家長負擔得起。
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 《公約》第12、13款規定:每位兒童均享有表達意見並使其意見得到考慮之權利,亦享有相關聯的言論自由權利。
• 第29款規定:教育的方向應該是“最大限度地開發兒童的個性、才智和身心潛力;幫助兒童作好準備,使他們將來能夠在自由社會負責任地生活” 。
可以在照顧孩子之余工作並在事業上取得成就。
3. 為了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家庭成員需要做出許多選擇,這時候選擇權應該握在他們自己手中。
4. 當地的服務應取決於家長的需要。
5. 服務品質要上乘,價格要讓家長負擔得起。
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 《公約》第12、13款規定:每位兒童均享有表達意見並使其意見得到考慮之權利,亦享有相關聯的言論自由權利。
• 第29款規定:教育的方向應該是“最大限度地開發兒童的個性、才智和身心潛力;幫助兒童作好準備,使他們將來能夠在自由社會負責任地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