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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胎為何要兩次刮宮?

葡萄胎是不正常懷孕, 不能發育成胚胎。 它是由於胎盤的絨毛上皮增生, 其中間質變性水腫成為無數大小不等的水泡, 外觀如成串的葡萄而得名, 也稱為水泡狀胎塊。 一般來說, 葡萄胎多是於懷孕後有反復少量的陰☆禁☆道出血, 有時醫生會誤以為是先兆流產。 但是葡萄胎患者的子宮增大迅速, 往往超過其懷孕月份應該有的大小。 根據這一點再結合B超檢查, 手術前診斷多無困難。 上述阿強的妻子小慧可能因為在比較早期就接受了人工流產, 以致這些表現還不夠明顯, 手術前醫生誤以為是正常的妊娠而進行了一般的電吸人工流產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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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手術後發現是葡萄胎再處理也是一樣的。 因為正常胚胎的胎盤絨毛只有一團, 檢查吸出物中有像棉絮團樣的絨毛, 就可以確定已經將胚胎全部取出來了。 葡萄胎卻有數不清的水泡, 這些內容物一次很難弄乾淨。 而且, 過長時間地清理子宮內容物會增加術中出血, 對患者不利。 所以, 大多數婦科醫生都主張第一次將絕大部分內容物吸乾淨, 過一周後待子宮收縮使子宮腔小一些, 子宮壁緊硬些, 再進行刮宮更好些。 必要時, 甚至做第二次。
假如不再進行第二次清理會有什麼害處呢?首先, 如果宮腔內還殘留有小水泡並有可能繼續生長, 就會影響子宮收縮, 隨時有發生大出血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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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殘留的組織約有5%~10%可轉變為惡性葡萄胎或絨毛膜上皮癌。 因此, 在葡萄胎診斷確定之後, 即使宮腔內容物已經弄乾淨不再出血, 也應該至少再隨訪兩年, 定期到醫院複查。 而且在這兩年之內, 應該採取可靠的措施堅持避孕, 以免隨訪過程中一旦懷孕, 給醫生的診斷增加困難。 對於年齡在40歲以上又不容易做到隨訪的患者, 有人主張, 為防止延誤病情, 可以做預防性子宮切除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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