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分三個階段的目的,
是要説明幼兒對教具有更好的認識,
可以讓你瞭解幼兒能把握多少吸收多少,
才能落實你的訓練。
這三個階段的學習方法,
必須用於所有的每一個教具的介紹,
也可以用於識字教育上。
當你要開始示範任何一種教具,
須指示幼兒用不同物體加以比較,
才能得到正確的認知。
例如:大-小、大-較大-最大、大-稍大-較大-很大-最大;小-較小-最小小-稍小-較小-很小-最小;至於長-短、輕-重、粗-細、硬-軟等等,
也是逐次漸進的做精確的認識。
凡物體的感性層次,
都要讓孩子從五官的接觸,
到心智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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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是讓孩子聰明、精靈的基本方法。 父母親要有計劃地去做, 有耐性有恆心地去做。 說起來容易, 做起來卻不簡單, 更應知道, 年齡越小的孩子越不容易集中心智, 所以也就越要講求方法, 才會收到效果。 但, 千萬不要操之過急, 讓孩子有厭煩的感覺。 以上所說, 是感官教育, 由物體性質的直接認知到“量”和“比較觀察”的間接培養, 是要從一歲到四歲都要下功夫的。
至於感官認知, 學習三階段的次序和具體做法, 是按以下的次序進行:
第一階段:本體的認識──其目的是在建立實物和名稱之間的關係(先由物體──名稱)譬如家中用的由小到大, 可以裝在一起成套的糖果盒, 就是很好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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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對照物的認識(由名稱到實物)。 母親要確知前一階段的效果如何, 就對幼兒說:“請把那個紅色糖果盒拿給我。 ”一面以期待的眼神盼望幼兒正確地拿給你為止(當然你必有兩個以上不同顏色的盒子)。
第三階段:類似物間的辨別(事務的確認和辨異)──當幼兒已經瞭解紅色糖果盒和記住了這個名稱之後, 就指各種類似物問幼兒說:“這叫什麼?”他應該答出正確的名稱“這叫×××”。 假若答不出了, 再幫助他反復說到會了為止(這樣也同時訓練了語言發展)。 以上這些原則或過程, 說起來簡單, 做起來卻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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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編自《蒙特梭利教育法系列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