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教育在蒙特梭利教育體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
並成為她的教育實驗的主要部分。
在她的著述中,
有大量篇幅專門論述感官教育訓練、運動訓練與智力發展以及感官教育與紀律教育、知識、技能的培養的關係和密切的聯繫。
她認為感官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通過訓練兒童的注意、比較、觀察和判斷能力,
使兒童的感受性更加敏捷、準確、精練。
在蒙特梭利看來,
學前階段的兒童各種感覺特別敏感,
處在各種感覺的敏感期,
在這一時期如過不進行充分的感覺活動,
長大以後不僅難以彌補,
而且還會使其整個精神發
展受到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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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梭利的感覺教育包括視覺、觸覺、聽覺、嗅覺和味覺等感官的訓練。
視覺訓練在於説明幼兒提高度量的視知覺, 鑒別大小、高低、粗細、長短、形狀、顏色及不同的幾何形體;觸覺練習則是説明幼兒辨別物體是光滑還是粗糙, 辨別溫度的冷熱, 辨別物體的輕重、大小、厚薄;聽覺訓練是要使幼兒習慣于區分聲音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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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音色、音高, 還能培養初步的審美和鑒賞能力;嗅覺和味覺的訓練則是注重提高幼兒嗅覺和味覺的靈敏度。 蒙特梭利希望通過這一系列的感官訓練, 使幼兒成為更加敏銳的觀察者, 促進和發展他們一般感受的能力, 並且使他們的各種感受處於更令人滿意的準備狀態, 以完成諸如閱讀、書寫等複雜的動作, 也為將來進行數學的學習打下基礎。
蒙特梭利的感覺教育遵循著一定的原則和方法。 她認為, 感覺教育的實施應該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 並且她提倡幼兒根據自己的能力和需要進行學習, 使幼兒在感官訓練中通過自己的興趣去進行自由的選擇、獨立操作、自我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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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編自《蒙特梭利教育法系列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