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訓練的目的在培養幼兒感覺的敏銳性
不論是在家庭中的嬰孩或進入幼稚園的幼兒,
不但應該把感官訓練列為首要項目,
更應該在過程中不斷地求其更精確、更敏銳,
使幼兒的視、聽、嗅、味、觸覺都能夠靈敏而精確。
藉以讓幼兒認知、辨異等潛能得以充分發展,
進而產生分析、綜合、研判等更高層次的思維能力和行為基礎。
家庭中感官訓練的著眼
父母對幼兒在家裡實施感官教育,
除了達成前述的“目的”以外,
還要有四個著眼:(1) 是培養幼兒良好的“認知習慣”,
不要稻栗不分,
“馬馬虎虎”。
(2) “循幹追根”,
要有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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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教育的三大原則
父母縱然不是幼教專家, 但卻是孩子的第一位啟蒙老師, 對孩子的教育若能堅守下述三個原則, 依然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1)堅持蒙氏的原理:讓孩子自由地適應, 你只為他準備環境, 和誘導他去接觸你所設計過的教具(一般人所謂的益智玩具)。 千萬不要操之過急, 給孩子訂下“教”他的進度, 以免孩子被“盯”得厭惡學習, 害怕你來“教”他。
(2)銜求品名(形狀、顏色、名稱、 用途等)的認識, 再逐漸進入確實、精細的程度。
(3)由聽(媽媽講說)到看(實物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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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編自《蒙特梭利教育法系列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