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拿著一盒積木,
蹲在地板上,
一塊接一塊地往上堆,
五顏六色,
美麗極了,
就在堆完了一座“城堡”後,
他將積木往地板上一扔,
頭也不回地走了!
▲小華拿了一塊地毯鋪在地板上,
又從架子上將十塊粉紅塔由小到大,
一塊塊地取了下來,
放在地毯的上方,
他坐了下來,
找出最大的一塊,
放在第一層,
接著又找出了次大塊,
將它放在最大塊的上方於是,
他以同樣的方法,
一直做到最小的一塊也完成,
又用手檢查了一下是否整齊。
做完後,
他又一塊塊地放回架子上,
地毯也收好。
注意到沒有?這兩種活動有什麼不同?為什麼小明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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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具與玩具的不同
“教具”帶有“教育”的功能, 所以它具有嚴肅的意義, 不能隨意地被安置在廚房或者客廳;也必須有專屬的“活動室”, 與特定的使用規則, 如此它的功能才能被尊重。 再來, 由於教具具有特定的教學作用;例如粉紅塔, 為了讓孩子能以觸覺與視覺來分辨大小, 所以在顏色上也就設計成單一化, 目的在造成注意力的集中, 而不會為其他因素所干擾。 但是, 在孩子能完全地熟悉這個基本功能後, 它能被允許與他種教具變化地使用。
教具具有教育孩子瞭解大小、輕重、高矮、乃至最大、次大……至最小, 讓孩子能產生次序、順位等等“秩序”感的教育特質;這種特質不只顯現在教具物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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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玩具就不一樣了!玩具的製造, 雖然有些也帶點教育意義, 卻不是十分明顯, 它的大部分目的只是想利用小孩子的好奇心, 想賺媽媽荷包中的錢, 而媽媽為了暫時免除孩子的糾纏, 或是爸爸想同時滿足孩子和太太的要求, 也就不惜花費地買回家去。 但孩子玩了不久, 就想要瞭解為什麼那輛小汽車, 既沒有司機也不會掉下玩具盒子外面去?自動會轉頭, 好像輪子上有眼睛?比爸爸還能幹!究竟有什麼道理?想問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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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編自《蒙特梭利教育法系列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