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流產只能是
避孕失敗的補救措施,
絕不能以藥物流產當作避孕措施。
日前由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舉辦的“米非司酮臨床應用十年十城市巡回學術研討會”上,
中國福利會國際和平婦幼保健院院長程利南忠告,
藥物流產雖然安全有效,
能夠減輕婦女對手術的恐懼和痛苦,
但是作為一種非手術的人工流產,
存在出血時間長和潛在大出血的危險。
藥物流產與手術流產不能相互取代。
來自醫院的臨床數據表明,
愿意接受藥物流產的孕婦比例有所增加。
“維護自尊和隱私權”和“可以不請假休息”是眾多女性選擇藥物流產的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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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
那些準備進行藥物流產的女性不妨聽聽婦產科專家提出的忠告:藥物流產和手術流產各有特點,
因此服藥前咨詢和服藥后隨訪尤其重要。
對停經49天以內、要求藥物流產的孕婦,
用藥前必須b超確診宮內妊娠。
這之后,
醫生有責任向孕婦解釋清楚藥物流產的利弊。
孕婦應根據醫生指導,
結合自身狀況,
做出慎重的選擇。
孕婦必須在醫生觀察下使用藥物,
嚴密觀察孕囊排出、出血以及副反應。
醫生還應告訴孕婦必須按時到醫院復查隨訪,
當月避免性☆禁☆生☆禁☆活以防感染,
并且如何及時落實避孕措施等等。
一般來說,
藥物流產的適應人群是18-40歲健康婦女正常宮內妊娠以及手術流產的高危對象(顧慮或恐懼手術流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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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流產必須在區、縣級以上醫療單位或有專項執業許可的計生服務機構內進行。
醫生應按常規嚴格掌握藥物流產的適應證和禁忌證,
孕婦接受藥物流產前必須簽署知情選擇同意書。
程利南院長強調,
更重要的是避孕,
而且在避孕的過程中男性應該懂得愛護女性,
主動分擔一部分責任;女性則要主動學習掌握避孕方法,
增強自己的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