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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因素也可能導致胎兒畸形

我們知道, 正常使用藥物可以治療疾病, 有利於人體健康。 但是使用不當就會造成不良反應, 尤其發生在孕婦身上則對胎兒危害更大。 例如抗瘞藥、激素類藥、抗生素藥、鎮靜藥、催眠藥、鎮痛藥、麻醉藥、解痙藥、抗瘧藥、抗癲瘸藥、抗凝血藥、降壓利尿藥、抗糖尿病藥、抗結核藥、抗甲狀腺藥等等, 都能直接破壞發育尚不成熟的胚胎, 使其形態、結構上發生異常, 並能使胎兒神經、呼吸.、血液等系統受到傷害。 應完全禁服。 用於活血化淤以及行氣瀉下類藥物, 如桃仁、紅花、大黃等, 應根據孕婦的具體情況而定, 除非是特別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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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儘量避免使用。

因此, 孕婦在使用藥物時要特別慎重, 孕期儘量不要用藥, 尤其是在懷孕初期(l—4個月)。 如果病情需要用藥, 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可能致畸的時間,胚胎早期是胚胎組織器官分化、形成、發育的重要時期, 主要是塑造成形, 妊娠中後期主要是形體的發育長大。 成形有誤, 則造成畸形。 從外表到內臟, 從頭顱到四肢, 都在12周以內形成, 故藥物對胎兒致畸在3個月內最明顯。 如果胚胎在l2周以內受到損害, 容易發生中樞神經系統缺陷(如大腦發育不全、脊椎裂、小腦畸形、腦水腫)、肢體畸形(並指(趾)、多指(趾)、兔唇、眼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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