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用藥前, 首先明確診斷, 不要在病情未搞清前, 採用多種藥物圍攻, 以為總有一種藥物會產生效用, 這樣易出現不必要的藥物反應。
2.對所用藥物的成分、性能、適應證、禁忌證、副作用、配伍禁忌等應全面熟習掌握, 做到不濫用、錯用、多用藥物。 3.用藥前應詳細詢問患者有無藥物過敏史, 特別是對有過敏性體質者更不可忽視。 對有過藥物過敏反應者, 應注意交叉敏感或多源笥敏感反應的發生。
Advertisiment
4.用藥應有計劃性, 劑量不宜過大, 種類不宜過多, 時間不宜過久, 並定期觀察, 特別是應用有一定毒性的藥物, 如免疫抑制劑、抗癌藥物等, 更應嚴密觀察, 經常檢查血象等。
5.某些器官有功能障礙時, 常對某些藥物不能耐受, 如患腎病者需慎用重金屬藥物。
6.在用藥期間應注意一些警告症狀或不耐受現象, 如皮膚瘙癢、紅斑或發熱等, 一旦出現應考慮立即停藥。
7.凡已發生過敏性藥物反應者, 都應發給藥物禁忌卡, 注明致敏藥物名稱及反應類型, 以供複診時參考。
8.國家醫藥管理部門必須加強藥政管理。 藥品在出廠投放市場前, 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查, 把好的藥品品質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