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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矯正法 拯救多動症

行為治療中由治療者設計治療計畫, 來改變多動症兒童存在的注意力難集中、多動及情緒問題。 強調矯治目前的異常行為, 建立正常行為, 需要利用個人的日常生活, 發揮兒童在治療中的積極作用, 不只是把兒童作為是被動的接受者, 在家庭、學校共同配合下完成這種治療計畫。 通過學校和家庭的生活, 建立適宜的、新的行為。

在多動症兒童治療中, 主要是訓練兒童採用較合適的活動以改善注意力, 通過有計劃安排好一定的訓練練程式, 減少兒童的過多活動和不良行為。 對不同多動症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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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選擇和運用不同的措施。

①陽性強化法: 其目的是通過獎賞、鼓勵等方式使某種行為得以持續, 其適用於治療多動症、學習困難等。 在應用陽性強化法前要確定希望兒童改變什麼行為(確定靶行為)及確定這種行為的直接後果是什麼;設計新的行為結果取代原來的行為結果;同時對兒童出現適宜的行為時, 立即給予陽性強化, 例如獎賞、鼓勵等。 獎賞在兒童行為治療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 當兒童出現符合規定和要求的良好行為時, 立即給予獎賞, 使兒童感到愉快和滿足, 從而形成良好的習慣。 或者通過塑造培養和增加某種新的行為, 例如當兒童完成規定行為時, 就予以獎勵, 持之以恆, 以促進兒童注意力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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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與自我控制法一起應用, 指導患兒用自我監督、自我強化等方法學會控制自己的行為。 患兒每天將自己的行為做記錄, 1周後比較, 比較不適宜行為出現的次數, 行為有進步則給予獎賞。 獎賞物包括初級獎賞, 活動獎賞, 社會獎賞。 鼓勵的目的是促使兒童自願地、主動地去學習重複某些良好行為。 鼓勵的種類一般以精神或語言刺激為主, 隨時可以進行。 以上2種陽性強化主要是為了增加和促使兒童良好行為的產生, 在兒童多動症治療計畫中, 陽性強化法常與懲罰法、消退法、矯枉過正法等合併使用。 ②處罰法: 為了減少或消除兒童的某些不良行為而採取處罰措施。 一般可採用暫時隔離法, 使他明白不良行為, 從而消除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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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處罰不宜採取恐嚇、打罵等粗暴方式, 以免造成兒童的逆反心理。 ③消退法: 是一種減少或消除兒童不良行為發生的方法。 治療前首先要瞭解何種因素對不良行為起了強化作用, 找到強化因素後, 對其進行消退。 例如, 兒童發脾氣, 可能會因父母的過分關注而強化, 並反復發生。 若父母採取不理睬的態度來對待, 則發脾氣行為可能逐漸消退。 ④矯枉過正法: 通過對某些不良行為進行處罰, 以減少不良行為的發生。 矯枉過正法雖然採取處罰手段矯治兒童不良的行為, 但不能使兒童產生肉體上的痛苦, 因此較易取得兒童的合作, 矯枉過正法可用於治療多動症兒童的刻板運動、衝動行為、攻擊和破壞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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