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去捉弄孩子, 每個孩子都有自己強烈的自尊心, 即使是別人的孩子也不要去捉弄。 孩子還小, 沒有能力去承擔那樣的挫折, 做父母的, 要在孩子有能力承擔這些挫折前使孩子儘量遠離這些挫折。
家長應該明白, “逗”孩子和“捉弄”孩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逗”孩子應該是以兒童的快樂為前提。 經常是成人把自己當做孩子, 和孩子打成一片, 融入他們的世界中, 感受孩子的快樂。 一般來說, “逗”孩子充滿了溫情, 洋溢著幸福和歡樂。 “捉弄”孩子, 則是成人無視孩子的感受, 有意地批評或者欺騙孩子, 故意使孩子哭泣和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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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孩子, 不是盲目地取悅孩子, 而是一種智慧的“逗”, 既愉悅孩子的身心, 又增進了感情。
媽媽很喜歡“逗”自己兩歲的兒子玩, 她經常和兒子玩一種小遊戲。 媽媽和兒子分別蹲在桌子邊, 誰也不能看見誰。 然後兒子開始數3下, 當數到3的時候, 他們都要從桌子的左邊或右邊露出頭來, 如果兒子發現了媽媽, 就算兒子贏了。 媽媽一會兒從左邊出現, 一會兒又從右邊出現, 兒子撲了好幾次空。 兒子後來想了個小計謀, 每次都從左邊出來, 結果一連抓到媽媽兩次, 樂得手舞足蹈, 媽媽也誇他聰明, 兒子看上去興奮不已。
這樣溫馨的場景在生活中並不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