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 我們總會拒絕孩子的一些要求。 孩子被拒絕後, 總會不高興, 在這種情況下, 孩子是能很快釋懷, 還是會繼續鬧情緒, 通常與大人的做法有關。
一種常見的做法是, 大人既拒絕了孩子的要求, 又把孩子教訓了一番, 比如:我已經說過多少遍了, 生病時不能吃霜淇淋, 你都4歲了, 怎麼還這麼不懂事呀……於是, 本來3分鐘就能過去的小事, 扯了30分鐘。
另一種做法是, 大人嘴上什麼也不說, 但心中對孩子已經惱怒至極。 此時, 大人臉上的冷峻哪怕只有一秒鐘, 都是對孩子最嚴厲的懲罰。 這種懲罰能給孩子造成很長時間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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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些時候(尤其孩子大一點之後), 孩子會給自己“找臺階”, 比如“那你下次必須給我買兩個霜淇淋”或者“那你晚上得給我多講一本睡前故事”。 通常, 只要大人痛痛快快地來一句“沒問題”, 事情就過去了, 因為孩子的意思只是:我現在聽你一次, 那你現在也聽我一次。 假如我們聽不出孩子的弦外之音, 而是理智地解釋“不行, 一次吃兩個霜淇淋會肚子疼”、“不行, 咱們的規定是每晚只能講一本”, 那麼, 無論我們的道理多充分, 在孩子看來都只是又一個“不行”, 結果自然是又一波負面情緒。
孩子被拒絕後, 都會本能地在內心做兩件事:一是要“找回場子”, 二是要確認“爸爸媽媽拒絕的只是一件事, 而不是拒絕我”。 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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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下次我給你買100個霜淇淋……等一下, 你的肚皮不會凍成冰塊吧?”“好的, 我把所有的故事都講一遍, 就算困得做夢了, 也在夢裡給你講……可是, 做夢是閉著眼睛的呀!難道我用鼻子去聞書上的字嗎?”“好主意, 咱們下次在動物園玩上一整天, 晚上就和大熊貓一起睡……不行, 萬一它把我當成竹子, 來舔我的臉可怎麼辦呀?”
道理, 孩子長大後自然都會懂, 現在, 他更需要笑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