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葉酸的同時,勿忽視產檢

充分完備的產檢可以彌補孕媽咪產前準備的一些不足, 根據中華醫學會圍產分會制定的指南要求, 無妊娠合併症者妊娠10 周進行首次產檢並登記資訊後, 孕期需7次規範化產檢, 分別是16、 18~20、 28、 34、 36、38、 41周;既往未生育過者, 還應在25、 31、 40周分別增加1 次, 共計10次。 低危孕婦產前檢查的次數, 整個孕期7 ~ 8次較為合理, 高危孕婦檢查次數增多, 具體情況按照病情不同個體差異大。 重視產檢, 始終是妊娠過程中的頭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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