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 產婦在入院生產前就應選擇好生產方式, 醫生會提前向產婦詳細講明順產、剖宮產的情況, 説明產婦分析其適合選擇的分娩方式, 並做好談話筆錄和患者簽字。 然而, 一些曾聲明自己要順產的產婦, 在進入產程後, 卻變得不配合和不理性。
因為這時候許多產婦已經宮口半開或全開,
突然停止配合要改剖宮,
這樣易導致產婦子宮裂傷、大出血和產後傷口感染、產後併發症等情況,
並致使已進入產道的胎兒長時間滯留其中導致窒息。
面對這種不配合的情況,
醫生勸說無效後,
只好緊急為其剖腹開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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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產有三大好處:
1.可減少產婦手術併發症、減少創傷。
2.可增進母子溝通配合。
3.胎兒經過產道自然擠壓,
可排出積存在肺間質裡的羊水,
免除新生兒“濕肺”症。
一般來說,
只有存在剖宮產指征的產婦,
才有必要選擇剖宮。
這些指征有兩類:
第一,
絕對指征,
如胎位異常、骨盆小,
這些都可以事先通過B超測出。
第二,
相對指征,
如過期產(晚產兒)、巨大兒、胎位臨時出現異常變化等。
對於有這類明顯指征的產婦,
醫生才會建議其選擇剖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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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編輯:W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