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權威人士認為,
缺乏視力不會改變人理解和使用語盲的能力。
由於學習語言主要使用聽覺而非視覺,
因此視力受損者在語言的主要方面與正常人沒有差別,
他們與人交流時只是在手勢等一些很小的方面異于正常人。
盲童不僅能夠聽見語言,
而且由於語言是他們與別人交流的主要管道,
他們使用語言的主動性可能比正常兒童更強。
然而,
另有一些專業人員認為,
盲童的語言發展與正常兒童有所不同。
當然,
他們不認為盲童的語言發展必然比正常兒童差,
但認為發展過程的某些特性可能會影響他們的思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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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臨床心理學家湯瑪斯·D·卡茲福斯(ThomasD·Cutsforth)在《學校中和社會上的盲人:心理研究》一書中為這種觀點提供了大量論據。
他和另外一些人堅持認為盲人有所謂咬文嚼字或語言不真實的特點。
造成這種特點的原因是盲人不適當地依賴那些與其自身感覺體驗不一致的詞或片語。
盲人通過聽覺、觸覺和嗅覺探知世界,
所以他們的語言似乎也應該是這種情況的反映。
但是,
卡茲福斯通過一項語言交往試驗發現,
盲童傾向於使用反映視覺體驗的語言。
例如,
他們常用“紅色”或“褐色”等“視覺詞”來描述印第安人。
對咬文嚼字現象持批評態度的人士認為,
這種現象會妨礙盲童認識能力的發展。
然而許多專家通過研究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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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現象不會給盲人帶來問題,
它與個人調整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
那種認為盲人咬文嚼字會抑制概括能力發展的觀點是沒有根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