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時代的孔融曾對彌衡說:“父之于子, 當有何親?論其本意, 實為情☆禁☆欲發耳。 子之於母, 亦複奚為?譬如寄物瓶中, 出則離矣。 ”我們從小受父母教導, “孝者, 天之經, 地之義, 百行之首”, 於是牢記“百善孝為先”。 孔融視親子關係為“瓶中寄物”, 倒出來便完事大吉。 如此推斷, 親子之間如同路人, 亦可啟用社會上的契約觀念, 父母與子女之間訂合同、辦公證、按勞付酬等等。 這樣的倫理未免極端。 但是, 倘若“哀哀父母, 生我劬勞”, 一味強調賜恩於子, 責望他們報償, 否則便為“忤逆”, 這種"放債取息"的生育觀也未免極端。 為人父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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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一方面想脫離父母, 另一方面又意識到需要依賴父母, 這會使年輕人感受到一種持續的壓力。 他們不再希望聽到“某某家的小孩”這些字眼, 意欲建立自己的個體認定, 但又不得不維繫父母的關係。 年輕人的衝突心情也是父母的心情, 他們既希望孩子獨立, 又希望孩子繼續依賴。 於是, 父母可能給長大的孩子雙重資訊:說的是一回事, 實際上傳遞的卻是另一回事。
孩子與母親的衝突多於孩子與父親的衝突, 也許母親一向對子女介入較多, 並且覺得很難放棄這種介入。 這種衝突不一定導致與父母的決裂, 也不一定導致與社會價值觀的決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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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夜晚回家時間;
(2)學業成績;
(3)社交生活;
(4)花錢多少;
(5)衣著;
(6)隱瞞過失;
(7)休閒時間的安排;
(8)喝酒、抽煙;
(9)家務;
(10)在家呆的時間愈來愈少。
大多數衝突的解決不如想像中的那般麻煩。 爭吵可能反映子女對獨立的渴望, 也可能反映父母仍用管教幼童的方法制約年輕人。 衝突的情形在青年初期較頻繁, 18歲以後又漸漸減少。 隨著年輕孩子身體的發育, 他們與父母的爭吵開始增加;與母親爭吵較多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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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早要求獨立和分離, 可能給年輕人帶來一些困擾, 例如疏遠、淡漠、易受不良同伴影響, 甚至吸毒、不成熟性行為等。 但是, 父母也不應該不讓孩子去冒任何風險。 正面的、積極的探索, 例如嘗試一種新活動、交一個新朋友、學習一項困難的社交技能、接受一種新的挑戰、抗拒同伴的一種新壓力等, 可以幫助孩子積累生活經驗, 長大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