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戀是嬰兒尋求並企圖保持在軀體上與另一人親密聯繫的一種傾向。
依戀的對象主要是母親或其他親近的養育者,
主要表現為微笑、啼哭、咿咿呀呀、依偎、追隨等。
依戀是逐漸發展的,
生後6~7個月時較明顯,
母親接近時就表現安靜、愉快、舒適。
不到1歲的小兒,
當看見母親要離開他時,
他就會哭鬧,
一旦母親真的離開了,
小兒看不到母親也就不再會因想念母親而哭鬧,
因為這時期的小兒只有看見的才有印象。
1歲以後的情況就不同了,
他把母親當作自身的一部分,
而且與母親有了更深的情感聯繫,
母親一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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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感覺到母親不存在了,
在行為上可以表現出有些異常。
如有的小兒顯得十分苦惱、啼哭不止;有的顯得特別乖,
而實際上這是心情不愉快的表現。
母親回來之後,
孩子的反應也可能不同,
母親要仔細觀察。
如果孩子以盈盈的笑臉迎接母親,
與母親親勢一會兒後又可自己去玩,
說明孩子沒什麼問題,
心理上是有安全感的;如果一見到母親回來就嚎啕大哭,
說明孩子自母親離開後一直處於緊張的心理狀態,
見到母親才放鬆下來;有的孩子對母親的不在有一種恐懼,
不安全的心理,
父母對此要予以關心、解釋,
如去上班的母親對孩子說“寶寶睡好午覺,
玩一會兒,
媽媽很快就會回來的”,
回來後還要對孩子說“在媽媽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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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對?”隨著時間的延長及媽媽諾言的實現,
孩子不安的心理會逐漸改善。
如果母親在與不在孩子都無明顯的高興與不高興,
說明孩子對母親未形成真正的依戀,
母親應注意培養與孩子的感情。
親子間的依戀是一種積極的,
充滿深情的感情聯繫,
可以加強養育者對孩子的照養,
對形成小兒最初依賴和不信賴的個性特點有重人的意義,
嬰兒所依戀的人出現會使他有安全感,
有了這種安全感,
嬰兒就能在陌生的環境中克服焦慮或恐懼,
從而去探索周圍的新鮮事物,
並嘗試與陌生人接近,
這樣就可使嬰兒擴大視野,
其認知能力、智力都可得到快速發展,
否則,
長大後將不能很好地與他人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