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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依戀是積極的感情聯繫,1歲前後的孩子各不同

依戀是嬰兒尋求並企圖保持在軀體上與另一人親密聯繫的一種傾向。 依戀的對象主要是母親或其他親近的養育者, 主要表現為微笑、啼哭、咿咿呀呀、依偎、追隨等。 依戀是逐漸發展的, 生後6~7個月時較明顯, 母親接近時就表現安靜、愉快、舒適。 不到1歲的小兒, 當看見母親要離開他時, 他就會哭鬧, 一旦母親真的離開了, 小兒看不到母親也就不再會因想念母親而哭鬧, 因為這時期的小兒只有看見的才有印象。  
1歲以後的情況就不同了, 他把母親當作自身的一部分, 而且與母親有了更深的情感聯繫, 母親一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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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感覺到母親不存在了, 在行為上可以表現出有些異常。 如有的小兒顯得十分苦惱、啼哭不止;有的顯得特別乖, 而實際上這是心情不愉快的表現。 母親回來之後, 孩子的反應也可能不同, 母親要仔細觀察。 如果孩子以盈盈的笑臉迎接母親, 與母親親勢一會兒後又可自己去玩, 說明孩子沒什麼問題, 心理上是有安全感的;如果一見到母親回來就嚎啕大哭, 說明孩子自母親離開後一直處於緊張的心理狀態, 見到母親才放鬆下來;有的孩子對母親的不在有一種恐懼, 不安全的心理, 父母對此要予以關心、解釋, 如去上班的母親對孩子說“寶寶睡好午覺, 玩一會兒, 媽媽很快就會回來的”, 回來後還要對孩子說“在媽媽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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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對?”隨著時間的延長及媽媽諾言的實現, 孩子不安的心理會逐漸改善。 如果母親在與不在孩子都無明顯的高興與不高興, 說明孩子對母親未形成真正的依戀, 母親應注意培養與孩子的感情。
親子間的依戀是一種積極的, 充滿深情的感情聯繫, 可以加強養育者對孩子的照養, 對形成小兒最初依賴和不信賴的個性特點有重人的意義, 嬰兒所依戀的人出現會使他有安全感, 有了這種安全感, 嬰兒就能在陌生的環境中克服焦慮或恐懼, 從而去探索周圍的新鮮事物, 並嘗試與陌生人接近, 這樣就可使嬰兒擴大視野, 其認知能力、智力都可得到快速發展, 否則, 長大後將不能很好地與他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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