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依戀是孩子在兩歲前與母親或主要撫養人之間建立的一種特殊的情感聯結紐帶。
母親不僅能滿足嬰兒的生理上需求和情感的“饑餓”,
而且是孩子心理上的“安全島”和快樂的源泉。
只要母親在他身邊,
他就能安心、愉快地玩耍,
探索周圍的環境。
而陌生人的突然到來,
用眼睛盯著他看,
走到近前要從媽媽懷里抱走他——這對七八個月的孩子來說是一種心理刺激,
將使他感到不安、恐懼甚至哭泣、大喊大叫。
運用標準的“陌生情境”實驗,
可以測查并區分出三種不同的親子依戀類型。
安全型依戀:只要母親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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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感到足夠的安全,
能在陌生的環境中進行積極的探索和玩耍,
對陌生人的反應也比較積極。
當母親離開時,
他明顯地表現出苦惱和不安,
想尋找母親回來;當母親回來時,
他又很容易平靜下來,
繼續去做游戲。
反抗型依戀:這類嬰兒每當母親離開時他都大喊大叫,
極度反抗,
但當母親回來時,
他對母親的態度又是矛盾的,
既尋求母親的安撫,
又拒絕母親的接觸,
并不時地朝母親這里看。
回避型依戀:母親離開或回來他都無所謂,
實際上這類嬰兒與母親并沒有建立起特殊的情感聯結。
在這三種依戀類型中,
安全型依戀是良好、積極的依戀,
而反抗型和回避型依戀則是消極的、不良的依戀。
親子依戀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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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母子間相互作用的產物。
母親與嬰兒交往的態度和行為以及嬰兒本身的氣質特點,
是影響嬰兒形成不同依戀類型的兩個主要因素。
那種負責任的、敏感的、充滿愛心的母親,
其孩子常常是安全型依戀的嬰兒;反之,
則可能是反抗或回避型。
研究發現,
嬰兒的氣質特點也經常地、強烈地影響著母親對孩子的態度和行為:那些見人就笑、喜歡被人抱的嬰兒更易得到母親的歡心;而那些不喜歡被人抱、不容易撫慰的嬰兒則較少得到母親的關愛。
而母親對孩子的態度及行為又反過來影響孩子形成不同的依戀類型。
建立牢固的積極親子依戀關系,
是培養孩子許多現代素質的基礎。
從半歲乃至一歲半,
是寶寶與你形成鞏固的親子依戀關系的敏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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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長期離開自己的孩子,
而且,
只要寶寶樂意,
你就要給孩子以更多的愛☆禁☆撫、幫助和鼓勵,
無論是充滿感情的言語表達還是摟抱、親吻等身體的接觸。
要知道,
這時的寶寶是一個愛的“消費者”,
只有及時而充分地享受母愛,
他才能與你建立起積極而牢固的依戀關系,
才能建立起對他所降生的這個世界的信任。
同時,
你還要盡量拓寬他的接觸面,
讓他在陌生環境中經受“鍛煉”和“考驗”。
在這里,
“行為脫敏法”是讓孩子克服怯生、適應陌生環境的常用方法:當生人到來時,
你可先把孩子抱在懷里,
不要急于走近客人,
要用你對客人熱情的態度和友好的氣氛去感染孩子,
使他消除戒心、學會“信任”客人;再讓客人逐漸接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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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給他一個漂亮的玩具,
如果客人也帶著自己的小寶寶,
就可以抱著小寶寶與你的孩子接觸,
這會受到他的歡迎;如果客人靠近他時他就流露出害怕的表情,
你就立即抱他離遠些,
與客人談笑,
待一會兒再靠近,
使孩子逐漸適應、熟悉生人。
要讓孩子及早步入“同齡小社會”,
鼓勵他與年齡相仿或稍大的孩子接觸、玩耍,
特別是一歲半以后,
要有意識地讓孩子進入一個從家里走向外界的過渡時期。
要把孩子從你的翅膀底下放出來,
去接觸其他小朋友,
去探索自然環境,
去發揮好奇心,
去鍛煉獨立性,
而不要過度限制或保護。
這樣,
勇敢、自信、豁達、友愛、善于與人相處、富有同情心和競爭心等現代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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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在孩子的心里扎下根,
就能為孩子在未來社會中擁有健康、成功和幸福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