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遇到一位愁眉苦臉的母親, 問我“會不會給孩子留下創傷”?具體的事情, 是她4歲的兒子在該吃飯的時候不吃飯, 哭鬧著不讓收玩具, 還用手裡的奧特曼把她的腦袋敲出了一個大包。 這當媽的一時氣不過, 就黑著臉把孩子大罵了一頓。 可罵完之後, 看見孩子哭成一團又十分心疼, 擔心這樣會給孩子幼小的心靈留下“心理陰影”。
這樣的媽媽真的很可愛!她們關心孩子的感受, 反思自己做得對不對, 並且主動去驗證這些擔心。 也許女人當上了母親以後, 就容易變得多愁善感愛擔心。 類似的“困擾”我也聽過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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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想想, 這大概是因為很多人把“對孩子的尊重”和“管教孩子”這兩件事給簡單對立起來了。 沒錯, 心理專家告訴我們要尊重孩子, 保護孩子的自尊, 但並不等於說爸爸媽媽就要放棄對孩子最基本的管教。 父母對孩子的管教, 是一種權利, 同時也是一種保護孩子成長的義務。
就說上文提到的這個孩子, 4歲了, 頭腦裡應該已經建立了一些攻擊和傷害的常識, 應該知道硬邦邦的玩具打在包括媽媽在內的任何人頭上都會很疼。 所以, 當孩子動手打了人, 媽媽讓他知道被打的人很生氣, 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這和“不尊重”沒什麼必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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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所謂尊重, 就是把對方當做一個平等的人來對待。 既然平等, 就意味著既不會以大欺小地壓迫孩子, 也不會因為孩子的幼小而放棄原則、過分寵溺。 而最簡單的管教, 莫過於讓孩子面對自己行為的自然後果, 比如牛奶不放到冰箱裡會變酸, 在床上玩水會弄濕床單。 隨著年齡的增長, 社交能力也逐漸成為孩子另一項重要的發展主題。 自己做出什麼樣的行為, 會帶給他人什麼樣的感受, 會導致對方什麼樣的反應, 這些都屬於行為的自然後果。 做母親的, 沒必要把這些後果替孩子隔離消化。
所以, 身為爹媽, 當孩子的行為出了格, 難免要扮演起那些“不太可愛”的角色, 比如規則制定者和批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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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說, 我們不是不可以批評孩子, 只是使用批評的前提是清楚為什麼要批評孩子?我們是為了告訴孩子什麼是對的, 而不是為了傷害他們。 所以, 最理想的方式是用兩個步驟去“完成”一次批評——先把自己對於孩子某個行為的感受直接告訴他, 然後深吸一口氣, 平靜地告訴孩子你知道他是一個好孩子, 只是這次做錯了。
我知道這樣做會有一點難, 至少剛開始的時候會感到有點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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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對孩子的管教(這件事做錯了)和對孩子自尊的攻擊(你這個壞孩子)混淆在一起, 是很多父母和孩子的關係越來越糟、越來越對抗的罪魁禍首。 其實, 不僅是在親子之間, 還有在戀人夫妻之間, 常常就是因為這個混淆, 讓被愛, 和感到被愛成為相差十萬八千里的兩件事情。
上個月我放假去了一趟南方, 正好趕上和一支籃球隊同乘一架飛機。 安檢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