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胎兒窘迫
胎兒窘迫可以發生在妊娠的各個時期, 特別是後期及陣痛之後。 胎兒窘迫的原因很多, 例如臍帶繞頸、胎盤功能不良、吸入胎便, 或是產婦本身有高血壓、糖尿病、子癇前症等併發症。 大部分的胎兒窘迫可通過胎兒監視器看到胎兒心跳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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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產程遲滯
產程遲滯是指產程延長, 在產科學上有很明確的定義及分類。 通常宮頸擴張的時間因人而異, 但初產婦的宮頸擴張時間平均比經產婦長, 需14~16小時, 超過20小時稱為產程遲滯。 遇到這種情況的產婦最辛苦, 因為陣痛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 才不得已改為剖宮產, 等於是產前陣痛和術後痛都必須經歷, 共痛了兩次。 一般產程遲滯可以根據分娩的異常分為3種:潛伏期延長、活躍期延長、活躍期停滯。 通常造成產程遲滯的原因, 有可能是子宮收縮力量的異常、胎兒身體或胎位或胎向異常、母親產道異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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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骨盆狹窄或胎頭與骨盆腔不對稱
產婦如果有骨盆結構上的異常, 比如小兒麻痹患者、有骨盆骨折病史、身材過於嬌小或侏儒症患者, 由於骨盆出口異常無法讓胎兒順利通過, 故應該採取剖宮產。 胎頭與骨盆腔不對稱是相對性的, 也就是說即使產婦本身的骨盆腔無異常也不狹窄, 但因為胎兒的頭太大, 無法順利通過產道, 也必須實行剖宮產。
4、胎位不正
初產婦胎位不正時, 應以剖宮產為宜。 一般而言, 初產婦若在足月時已經確認胎位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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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多胞胎
如果產婦懷的是雙胞胎, 且胎兒胎位都是正常的, 可以嘗試自然生產, 但若是三胞胎或更多胎的懷孕, 建議優先考慮剖宮產。
6、前胎剖宮生產
這是目前國內常見的適應證, 大約占30%左右, 有許多產婦都是第一胎剖宮產後, 再次分娩也會選擇剖宮產。 一般來說, 一次的前胎剖宮產後, 的確會增加近1%的子宮破裂機會。 若是直式的子宮剖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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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胎盤因素
胎盤的位置及變化與生產方式也有關係, 比如胎盤位置太低, 擋住了子宮頸的開口, 前置胎盤或是胎盤過早與子宮壁剝離而造成大出血或胎兒窘迫等, 都是剖宮產的可能原因。
8、子宮曾曆過手術
此種情形就類似前胎剖宮生產, 由於子宮壁上面有手術所留下的瘢痕組織, 這些瘢痕組織的確會增加子宮在陣痛時破裂的危險幾率, 因此大多會安排剖宮產。
9、母體不適合陰☆禁☆道生產
如果母體本身有重大疾病, 比如子癇前症或嚴重的內科疾病(心臟病等), 經醫師評估無法進行陰☆禁☆道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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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胎兒過大
巨大兒的定義為胎兒體重等於或超過4千克, 產前檢查時, 如果產科醫師評估胎兒體重可能大於4千克, 能以自然生產方式娩出的機會很小時, 也可以安排剖宮產, 以避免發生難產。 二、11類需要剖腹產的產婦
以下准媽媽才真正需要剖腹產:
1、孕婦的骨盆明顯狹小或畸形;
2、陰☆禁☆道、軟產道、盆腔、宮頸出現特殊病變或畸形;
3、胎位有異常, 如橫位、臀位;
4、產前出血;
5、子宮有疤痕;
6、妊娠合併症或併發症病情嚴重;
7、先兆子宮破裂;
8、做過生☆禁☆殖☆禁☆器修補;
9、35歲以上的高齡初產婦, 同時診斷出妊娠合併症者;
10、胎兒體重超過4千克, 或出現宮內缺氧、臍帶脫垂等;
11、前置胎盤。
(責任編輯:le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