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孕育著小生命的孕媽咪, 常常會被用藥的問題所困擾:碰到了一些異常情況和疾病, 到底要不要用藥?用什麼藥好呢?會不會影響胎寶寶的健康啊?
現在,
讓我們一起來消除這些困惑與不安吧!
孕媽媽用藥的基本原則
孕媽咪用藥5大基本原則
Point1 自己隨意用藥是危險的
藥物既不能濫用,
也不能有病不用,
孕婦因為疾病同樣會影響胎兒,
更不能自選自用藥物,
一定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已證明對胚胎與胎兒無害的藥物。
Point2 可用可不用的藥物應儘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個月,
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
Advertisiment
Point3 結合孕周用藥
用藥必須注意孕周,
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
堅持合理用藥,
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
Point4 儘量選擇副作用小的藥
當兩種以上的藥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療效時,
就考慮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
Point5 儘量避免聯合用藥
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合用藥,
能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比較新的藥。
不同時間用藥產生的後果是不同的。
受精卵還未著床前屬於安全期;到了胎兒器官形成期的時候,
影響是最大的;等到器官基本長成以後,
藥物的影響又會減小了。
所以,
孕期藥物對寶寶的影響跟孕周是有很大關係的哦!
1 、受精前到妊娠第3周――對胎兒基本沒有影響
Advertisiment
受精前用藥是沒有影響的,
受精後的2周內,
如果受精卵受到藥物影響,
會在著床前自然淘汰、流產。
屬安全期。
2、 妊娠3周到7週末――對藥物最為敏感的時期
胎兒的中樞神經形成,
心臟、眼睛、四肢等重要器官也開始形成,
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
屬“致畸高度敏感期”。
細胞分裂加速,
因此收到藥物的影響也最大。
3、 妊娠8周到11週末――不可大意,
也要注意藥物
同樣也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
但主要是手指、腳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
因此對藥物產生的影響不會像前三周那麼大,
但是用藥時還是要慎重對待的。
4 、妊娠12周到15週末――對胎兒基本沒有影響
由於藥物引起異常的可能性已經很小,
Advertisiment
5、 妊娠16周到分娩――對機能發育的影響
這個時期,
由於藥物而使胎兒產生畸形的可能性已幾乎不存在了。
但是,
有可能會影響到胎兒機能的發育。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根據藥物對動物和人類所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畸危險,
將其分為5類,
稱為藥物的妊娠分類,
簡稱FDA分類。
可供孕媽咪們參考。
A類:早孕期用藥,
經臨床對照研究未見對胎兒有損害,
其危險性極小,
如多種維生素。
B類:動物實驗中未見對胎兒有害,
但尚缺乏臨床對照研究;或動物實驗中觀察到對胎兒 有損害,
但臨床對照研究未能證實。
如一些抗生素,
青黴素族、頭孢類等。
Advertisiment
C類:動物實驗中發現對胎兒有不良影響,
但在人類還缺乏充分證明或動物實驗中亦缺乏 充分的對照研究。
如阿司匹林等。
D類:有證據表示對人類胎兒有危害,
但臨床非常需要,
又無替代藥物時,
應充分權衡利弊後使用。
如一些抗生素、激素類藥物。
X類:對動物和人類均具明顯的致畸作用,
其危害性遠超過其可能獲得的任何有利效果,
這類藥物在妊娠期禁忌使用。
如抗癌藥物、避孕藥等。
大家常常可以在藥典和藥品的說明書裡看到“孕婦慎用”四個字,
那麼“孕婦慎用”是什麼意思呢?其實,
這並不是說孕媽咪服用了這些藥,
就一定會對胎寶寶造成傷害。
事實上,
在醫學領域,
只要沒有在孕婦身上做過試驗的,
Advertisiment
(兼職編輯:L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