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兒童生活自理能力的標準應是:飲食方面, 能熟練使用勺子、筷子等餐具進餐;能參加淘米、摘菜、洗菜等家庭勞動, 飯后能幫助整理碗筷并洗凈。 睡眠方面, 能自己上床睡覺;會整理被褥。 穿衣方面, 能根據天氣變化加減衣服;會系帶子, 會打活結等。 個人衛生方面, 能自己洗澡、洗頭和梳頭等。 生活方面, 能去近處小商店買冰棍、面包、醬油等簡單用品等。 安全方面, 過馬路知道走人行橫道, 知道看左右車輛。
訓練兒童生活自理能力的原則是:
(1)先訓練進食、衣著, 再訓練睡眠、衛生, 最后是個人生活及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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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們做父母的態度應該是不管孩子在做事時看上去多危險, 多么使人不放心, 或孩子在做時顯得多么笨拙, 多么可憐, 都要沉住氣讓他自己去做, 父母可在一旁指導。
(3)讓孩子做他力所能及的事, 不超越他們身體及心理發育水平。
(4)孩子有一點成績, 要鼓勵、表揚, 出點問題, 不要指責。
(5)一旦孩子有了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 大人不要包辦代替。 目的是培養孩子成為自立、自信、熱愛生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