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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兒童的能力不能僅僅依靠交流

成人在瞭解和認識兒童的能力時, 往往比較依賴于成人與兒童的交流, 特別是依賴于兒童的語言陳述。 但問題是, 兒童的認識和能力是否能夠用語言陳述, 是否容易陳述呢?

兒童心理學家卡米洛夫-史密斯認為, 人類對知識的表徵有四個不同的水準。 第一水準的表徵是對外在環境中的刺激材料進行分析和反應的程式。 此時的資訊以程式方式編碼, 包含在程式中的資訊是內隱的, 且相互獨立。 這種表徵產生正確的行為, 能達到行為的成功(掌握)。 第二水準的表徵是外顯的, 它的組成成分已可用作材料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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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變得靈活, 但它還沒有達到意識, 還不能用語言報告。 第三水準和第四水準的表徵已通達意識, 能用語言加以報告, 與其他領域具有了跨領域的關係。

卡米洛夫一史密斯認為, 兒童的認知發展實際上就是表徵沿著四個水準不斷發生。 重組的過程。 從這一理論可以看到, 兒童的認知發展有一個從內隱到外顯、從未通達意識到通達意識、從不能用語言報告到能用語言報告的過程, 而且總是處於這種重組過程之中。

因此, 當兒童的認知處於第一水準和第二水準時, 他們無法用語言報告;當處於第一水準時, 其表徵是內隱的、不靈活的。 成人低估兒童, 正是對處於第一水準和第二水準的兒童做出錯誤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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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將不能陳述當做不具有某種能力或認識。 而且, 兒童可能處於不同“輪次”的表徵重述中。 比如, 一個尚處低水準的認知, 但卻處於表徵重述的第三、第四水準(通達意識, 能報告), 而一個處於較高水準的認知, 但卻處於表徵重述的第一水準(只達到行為掌握)。 顯然, 成人僅僅從語言陳述上評價兒童的能力, 完全可能對後者造成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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