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足月時, 孕婦出現了有規律的子宮收縮, 表明臨產的開始, 應立即到醫院就診。 然而, 若發生胎膜早破, 雖然尚未開始官縮, 也應及時人院。
孕婦若無併發症則不需要提前人院, 以免待產時間太長吃下好、睡不好, 再加上受其他產婦的影響, 加重思想負擔, 造成產前身心疲憊, 而且增加了經濟負擔。
對有合併症或併發症的孕婦, 醫師會根據病情確定人院時間, 孕婦及家屬應予以理解與配合, 不可自作主張, 以免發生意外。 需要立即人院的情況有:重度子癇前期, 子癇, 突然發生的胎動或胎心異常及產前出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