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成功?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解釋。 因為“成功”往往與人生理想聯繫在一起, 所以, 具有不同的人生理想的人會用不同的意思來解釋成功。 在現代社會, 大部分家長、教師喜歡將具有“高學歷”或“高職稱”、具有一定權力和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和威望等視為“成功”, 認為只有獲得這樣的成功, 孩子將來才能有人生幸福。 那麼, 在上學階段, 就要努力不惜一切取得好成績, 因為取得好成績才能上名牌大學, 進而獲得“高學歷”或“高職稱”等等, 這樣, 對這部分家長和教師來說, 好的學習成績幾乎等於孩子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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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觀念似乎沒有什麼不對, 因為成功是可以選擇的, 這部分家長只不過選擇了“高學歷”或“高職稱”等作為成功的標誌。 但他們可能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問題, 就是家長的選擇是否適合自己孩子的興趣和能力, 如果不適合, 孩子將怎樣達到家長所選擇的“成功”, 如果達不到, 他如何能感到人生幸福?
當然, 我們也可以選擇掙大錢作為成功。 從這個意義上說, 成功真的有許多種。 但我們現在可暫不討論是當科學家成功還是當作家成功, 我們更關心成功的本質及其對獨生子女健康人格和人生幸福的影響。 就人生而言, 什麼是成功的本質?對成年人來說, 成功其實就是一種自我實現的狀態。 成功的人可以被看做是充分發揮了自己潛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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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常會把職業與人生的成敗掛鉤, 其實, 只要我們能根據自己的需要、興趣、能力, 發現適合自己的位置, 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 並從戰勝各種困難中獲得樂趣, 那麼, 無論做什麼都能是成功的。
同樣, 對孩子來說, 成功也具有下列含義:
● 不斷發現、並充分發展了自己的潛能;
● 對適合自己的(或喜歡的)、具有挑戰性的學習或其他活動有一種勝任感;
● 因為勝任, 得到極大的心理滿足。
我們以為這樣的孩子就是成功的, 並為他的人生幸福奠定了一個非常好的基礎。
討論成功, 我們不能回避有關學習成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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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兒童成長過程中, 無疑學習是最主要的活動, 所以人們容易以學習成績來衡量一個孩子是否成功。 就孩子個人而言, 如果一個孩子的成績與別人比並不高, 但他真的感到發揮了自己的潛能(比如與自己比獲得很大進步), 對所學功課有一種勝任感, 並因此得到心理滿足, 他就是成功的;相反, 也許有的孩子比這個孩子成績高許多, 但完全沒有這種感覺, 只覺得學習是一種被動的活動, 他就是不成功的。 值得注意的是, 一些孩子因學習成績而感到滿足, 並不是因為從學習中獲得了成功的樂趣, 而是因為老師、家長在拼命強調成績, 使得他們覺得好成績是重要的。 我們應該指出, 儘管學習成績是重要的參考標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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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實際上是一個教育觀念的問題。 以考試為中心的應試教育就是要用100分作為一個統一的標準來衡量所有的學生。 一個班級裡, 得100分的很可能是少數人, 第一名更是只能有一人獲得, 那麼, 大部分兒童就成了失敗者。 大多數兒童成就需要低, 實在是因為他們在現實生活中獲得的成功太少。 所以, 我們應該改變我們的衡量指標, 應該更關注兒童自身的需要及其滿足, 而不是成績的名次。
孩子們在這個階段應該學習什麼?這是家長們特別需要關注的問題。 美國教育學研究者珍妮特・沃斯指出,兒童所學的課程應該包括四個相互聯繫的方面:1.個人成長課程,包括自尊和自信的建立。2.生活技能課程,包括創造性地解決問題和自我管理。3.學習如何學習的課程,使學習可以成為終生的過程並且充滿樂趣。4.具體內容的課程,通常綜合各種主題。目前我們的教育所能給予兒童的大都是第四種課程,即各科知識。學習成績僅僅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第四種課程的掌握程度,與前三種課程幾乎無關。而前三種課程恰恰是最能讓孩子發揮主動性、最具挑戰性的課程,是更能讓孩子獲得成功感覺的課程。而且,對孩子未來最重要的不是現在他們能在第四種課程上得多少分,而是在將來能有多大的學習潛力。所以,我們要把眼光放遠,如果孩子在前三種課程上獲得進步,就應該及時鼓勵他們,要讓他們意識到,這也是一種成功,並且是更重要的成功。
很多家長說,其實我們也不想逼孩子,但高考迫使我們逼著孩子學習。的確,家長們無法改變高考的現狀,但我們可以改變自己,通過改變自己的態度、行為來改善孩子成長的環境。至少我們可以做如下幾件事:看孩子是否適合參加高考,如果真的不適合,我們可以與孩子探討其他的發展前途;當孩子考試成績不理想時,仍堅持鼓勵態度,並幫助孩子減輕精神壓力;無論孩子是什麼情況,都應該給予孩子足夠的愛、信任、理解和鼓勵。同學習成績一樣,高考也並非就一定是孩子成功的標誌。有的孩子高中畢業後從事某種職業仍能獲得一種成功感。
總之,在孩子成長過程中,家長是指導者,同時也是助手。家長所要求的,是提供各種資訊和可能性,説明孩子建立對自己的客觀認識,培養自主判斷、自主選擇、自己負責的能力和觀念,在此基礎上建立充分的自信,不是考試得第一的自信,而是相信通過自己的努力能夠獲得幸福人生的自信。
美國教育學研究者珍妮特・沃斯指出,兒童所學的課程應該包括四個相互聯繫的方面:1.個人成長課程,包括自尊和自信的建立。2.生活技能課程,包括創造性地解決問題和自我管理。3.學習如何學習的課程,使學習可以成為終生的過程並且充滿樂趣。4.具體內容的課程,通常綜合各種主題。目前我們的教育所能給予兒童的大都是第四種課程,即各科知識。學習成績僅僅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第四種課程的掌握程度,與前三種課程幾乎無關。而前三種課程恰恰是最能讓孩子發揮主動性、最具挑戰性的課程,是更能讓孩子獲得成功感覺的課程。而且,對孩子未來最重要的不是現在他們能在第四種課程上得多少分,而是在將來能有多大的學習潛力。所以,我們要把眼光放遠,如果孩子在前三種課程上獲得進步,就應該及時鼓勵他們,要讓他們意識到,這也是一種成功,並且是更重要的成功。很多家長說,其實我們也不想逼孩子,但高考迫使我們逼著孩子學習。的確,家長們無法改變高考的現狀,但我們可以改變自己,通過改變自己的態度、行為來改善孩子成長的環境。至少我們可以做如下幾件事:看孩子是否適合參加高考,如果真的不適合,我們可以與孩子探討其他的發展前途;當孩子考試成績不理想時,仍堅持鼓勵態度,並幫助孩子減輕精神壓力;無論孩子是什麼情況,都應該給予孩子足夠的愛、信任、理解和鼓勵。同學習成績一樣,高考也並非就一定是孩子成功的標誌。有的孩子高中畢業後從事某種職業仍能獲得一種成功感。
總之,在孩子成長過程中,家長是指導者,同時也是助手。家長所要求的,是提供各種資訊和可能性,説明孩子建立對自己的客觀認識,培養自主判斷、自主選擇、自己負責的能力和觀念,在此基礎上建立充分的自信,不是考試得第一的自信,而是相信通過自己的努力能夠獲得幸福人生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