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媽媽早早讓孩子學樂器, 認為這樣才最正規。 這有一點曲解, 就是把音樂限制在知識和技能的範圍裡了。 其實, 學習音樂, 尤其是學齡前兒童學音樂, 最重要的是學會感受音樂、表達音樂。 這些學習是在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覺中開始的, 媽媽就是寶寶最好的老師了。
從某種意義上說, 音樂是由錯落有致的音高和長短有序的節奏組成的, 這樣的“音樂”大量存在於我們的語言中。
1、音高的感受和表達
有些人認為唱歌才有“音高”, 其實我們平常說話尤其是漢語, 它的四聲就具有天然的歌唱性。 比如我們拉長聲音說“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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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高訓練的“材料”:
“水妞水妞,
先出那犄角後出頭。
你爹你媽,
給你買了燒羊骨頭燒羊肉
……”
“小老鼠,
上燈檯,
偷油吃,
下不來;
喵喵喵,
貓來了,
嘰裡咕嚕滾下來。
”
2.節奏的感受和表達
節奏在生活中的存在就更普遍了,
我們的心跳、呼吸,
走路、跑步,
都具有一定的節奏。
除了這些固定的節奏,
還要讓孩子接受一些變化的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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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孩子喜愛的歌謠, 可以讓孩子按照節奏來念:
“大公雞,
真美麗,
紅紅的冠子花花的衣,
每天早上喔喔啼,
它讓我們早早起。
”
一些有節奏變化的歌謠效果會更好:
“月亮走,
我也走,
我給月亮打燒酒。
燒酒辣,
點洋蠟;洋蠟苦,
賣豆腐;
豆腐爛,
攤雞蛋。
(改節奏)
雞蛋雞蛋咯咯,
裡面坐個哥哥;
哥哥出來買菜,
裡面坐個姐姐;
姐姐出來梳頭,
裡面坐個馬猴;
馬猴出來點燈,
燒了鼻子眼睛。
”